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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工运的“红都求索”

发表时间:2026-06-16 来源:《当代江西》

20世纪30年代,中国共产党在江西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工农民主政权。瑞金成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首都,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伟大预演自此开启。

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指出,要从瑞金开始追根溯源,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殷殷嘱托,既是党中央对革命征程的深情回望、对老区人民的深情厚爱,也为讲好红色历史、赓续红色血脉指明了前行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以红都“瑞京”为“大本营”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工人阶级展现出澎湃的革命力量,成为革命的生力军。江西见证了工人阶级书写的壮丽篇章:从安源工人运动取得“绝无仅有的胜利”,到以民族大义收回九江英租界;从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投身南昌起义等武装暴动,到实现工运转型、全身心投入苏维埃政权建设,工人运动迈入崭新发展阶段。

1931年3月,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执行局在吉安县富田正式成立,统一领导各苏区工会工作,苏区工运自此有了统一指挥中枢,分散的工人力量攥指成拳。同年7月,全总苏区执行局迁至瑞金叶坪。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工农劳苦大众翻身成为国家主人,真正实现“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为工运事业蓬勃发展筑牢了坚实政权根基。工人阶级也迎来角色转变,从革命“参与者”“追随者”,跃升为苏维埃政权的“建设者”“管理者”与“捍卫者”,中国工运事业告别分散化、碎片化的发展阶段,迈入与新生人民政权系统化推进、制度化建设的全新历史时期。

1933年初,设在上海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被迫迁入中央苏区,与原全总苏区执行局合并为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红都“瑞京”就此成为全国工运“大本营”。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是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下开展全国工人运动的最高领导机关,也是新中国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雏形和源头。

红色工运的“红都求索”,实现了从分散的经济斗争到与新生人民政权深度融合的历史性转变,为工会成为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奠定坚实历史根基、埋下深厚制度伏笔。

以组织覆盖促工运活力

在组织建设上,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立足苏区实际,构建起严密且覆盖广泛的工会组织体系,形成“全国总领—省级统筹—行业细分—基层落地”的四级架构,将各行业、各地域的工人力量紧密凝聚,为工运事业筑牢组织支撑。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下辖江西、福建、闽赣、粤赣和赣南5个省级职工联合会,实现对苏区各省工运工作的统筹领导;同时设立中国农业工人工会、中国苦力运输工人工会等5个行业工会,实现对不同行业工人的分类引领、精准服务。

1934年初,中央苏区及其附近几个苏区的工会会员达22.9万人,占全体工人总数95%以上;兴国、瑞金等核心区域入会率更是高达98%。这样的组织覆盖规模与群众参与度,在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毛泽东曾感慨:请问这是国民党区域能够梦见的事情么?不但中国,全世界除苏联外,哪一个帝国主义国家是有过这种情形的?广泛的组织覆盖、深厚的群众基础,让苏区工运拥有生生不息的发展动力,成为凝聚工人力量、推动革命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以制度建设护工运航向

在制度建设上,苏区工运以保障工人权益为核心,制定出台一系列开创性法律文件与制度规范,构建起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劳动保障制度体系,成为新中国劳动保障制度的“初始样本”。

1932年1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正式施行,它以国家立法形式首次明确八小时工作制、男女同工同酬、劳动保护、最低工资标准等基本制度,并开创性建立社会保险、失业救济、工伤赔偿等体系,让工人阶级真切感受到新生政权的温暖。

为确保劳动法落地见效,各级苏维埃政府层层压实责任,设立专门的劳动管理机构——劳动部。劳动部内设劳动保护局,配备专职劳动检查员,深入工厂、行业检查劳动法执行情况,督促企业落实权益保障措施,并严厉惩处违法行为。

1932年12月,中央劳动人民委员部发布《社会保险费及失业劳动介绍所》命令,要求各苏区健全社会保险组织,规范社会保险金的缴纳、管理与使用,切实为工人排忧解难。福建省职工联合会曾为200余名失业工人发放社会保险金,这份温暖既解工人燃眉之急,更让工人群众体会到工会作为“保护工人利益堡垒”的使命与担当。

苏区还探索制定《工会法草案》《国家雇工法》等法律文件,设计劳动合同标准范本,推动失业救济、休息日制度法定化,构建起完备的劳动法律制度体系,为工会依法维权、开展工运工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以担当奉献立工运柱石

工运兴则政权固,工人强则革命胜。苏区工运自始便与革命战争、政权巩固同频共振,将自身发展深度融入革命事业,成为苏维埃政权的柱石、保护工人利益的堡垒、工人群众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面对国民党反动派对中央苏区的频繁军事“围剿”和严密经济封锁,苏区工会彰显出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带领广大工人挺身而出,破解重重难关。

在扩红运动中,工会始终走在前列,成为重要组织者与推动者。1932年2月,闽赣两省工人代表大会专门通过《扩大与拥护红军问题决议案》,将扩红列为“苏维埃工会运动的实际任务”。1933年春,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以全国总工会名义发出号召,1.26万名工人组成中国工农红军工人师。这支精锐之师纪律严明、作战勇猛,成为反“围剿”战场上的中坚力量。1933年2月至1934年9月,中央苏区扩大红军总数达11万余人,其中工人占比高达30%。

在后方支前工作中,苏区工会扛起重任、主动作为,组织广大工人以“战时状态”投入生产,为前线胜利提供坚实物资保障与后勤支撑。苏区兵工厂工人夜以继日,在设备简陋、原材料匮乏的条件下攻克诸多技术难关,两年多时间里修配步枪4万余支、生产子弹40余万发、修理机枪2000余挺和迫击炮100余架,还制造手雷6万余枚、地雷5000余个;被服厂工人精工细作,一针一线缝制军服、布鞋、棉被,为红军将士送上温暖;运输行业工人冒着枪林弹雨,穿梭于前线与后方之间运送粮食、药品、武器,成为红军的运输保障队。苏区工人的无私奉献,为红军反“围剿”作战提供物资保障,让革命火种在艰难困苦中得以延续。

为破解经济封锁,苏区工会带领工人踊跃投身经济建设,走出一条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发展道路。1932年3月,中共中央组织局发出《关于革命竞赛与模范队的问题的通知》,首次明确苏区工厂开展革命竞赛的任务和办法。劳动竞赛中,苏区工人迸发出惊人的生产热情与创造活力,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与模范代表。1933年夏,中央苏区发行300万元经济建设公债,苏区工会积极响应,组织工人踊跃认购,短短3个月便认购100.7万元,占计划发行额的三分之一;在节省运动中,苏区工人省吃俭用,将每一份物资都用在革命事业上,还通过退还公债、借款借谷、义务劳动等方式,为革命战争注入源源不断的财力、物力支持。

在苏区艰苦卓绝的革命与建设岁月中,劳动成为战胜困难、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成为时代风尚。1934年3月,中华全国总工会给赤色职工国际报告中明确提到,苏维埃的粮食收集、土地税征收、生产发展、贪污官僚主义检举等各项工作,工会均给予极大支持。

中央苏区的工运探索,虽因第五次反“围剿”失利被迫中断,却在中国工运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成为党领导工运事业的宝贵财富。回望这段波澜壮阔的历史,我们应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续写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工人阶级崭新的时代华章。

作者:刘津,系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网站编辑:赵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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