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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政治的中国道路和中国标准
    发表时间:2021-12-15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苏长和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来、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探索和发展民主政治的新道路,为人类探索更好的社会制度贡献中国政治方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动人民民主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进一步完善,为人类政治文明提供了新的政治叙事、赋予人类民主政治新的活力。

     

      民主政治探索上的中国定力、中国标准

      在民主问题上,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始终有自己的政治定力。中国共产党以高度的政治自信和历史自觉,牢牢把握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主动权,坚定不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政治的模式多种多样,没有一种模式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世界各国都应该走符合自己国情和实际的发展道路;“我们需要借鉴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能放弃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因此,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四个必须”,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使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始终不走样、不变形、不偏向,从而真正增进和扩大我们民主政治的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有自己的政治标准。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积渐而成了自己的制度体系和实践模式。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制度体系建设上取得决定性的成果,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式,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这一重要论述阐明了判断民主政治的“八个标准”,这既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成效的检验和总结,也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同时对检视世界上其他民主政治也具有重要的参考指导价值,对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具有重大意义。

     

      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民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中国式民主的制度设计、道路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区别于西方形形色色资产阶级民主的显著特征。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当代中国政治实践中长出来的民主。与西式代议政府不同,我国的人民政府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天然相合。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和发展了民主理论的内涵,纠正了有的民主理论的片面性和狭隘性,提出了民主的本质和要求,即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如果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只有竞选时聆听天花乱坠的口号、竞选后就毫无发言权,只有拉票时受宠、选举后就被冷落,这样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统一起来,贯穿于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中。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性地结合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将表达和实现民主的环节衔接起来。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将纵向民主和横向民主统一起来,实现民主的全方位和全覆盖。全过程人民民主还是实现民主教育、提高民主质量的好方式。从民主的实践教育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摒弃了西式民主理论重投票轻协商、轻过程的民主观。它不仅仅是投票民主,更是普及民主知识、提高民主质量的有效路径。

     

      协商民主是中国民主政治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通过多种形式的协商,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批评和监督,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有效克服党派和利益集团为自己的利益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的弊端;可以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有效克服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以落实的弊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坚持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互增益是发展我国民主政治的重要方面。协商民主可以弥补选举民主的不足,它将协商、参与权利全面贯彻到决策前后、管理层级、监督过程之中,有效减少了票选政治重投票轻过程的弊端。在国家和社会治理问题上,仅有选举民主而没有协商民主,民主往往会流于形式。

      毛泽东同志说过:“国家各方面的关系都要协商。”“我们政府的性格,……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可以叫它是个商量政府。”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深入阐述了我国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多层性以及完整性,指出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内部商量好怎么办,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够,要想把事情办成办好是很难的。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这样做起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础,也才能凝聚起强大力量,才能发挥我国协商民主的制度优势,在民主制度的国际比较中彰显我们的特色。

     

      讲好中国民主故事,书写中国民主新篇章

      中国共产党人从不回避民主,而是践行真正的民主;中国不接受个别国家对外输出的所谓民主,而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的探索和发展,推动着民主的理论、叙事和话语回归到其本来正确的含义,解开了人们在民主问题上的困惑,界定了民主理论的中国标准,确立了民主政治的中国坐标,形成了民主政治的新叙事。过去一段时间,西式民主理论将对抗式制度体系包装成民主的唯一模式,并以此为标准讲述世界所谓“民主化”故事。在这个叙事体系中,世界上真正独立探索自己政治发展道路的民主故事被刻意遮蔽,甚至有意将社会主义国家坚持自己的民主发展道路描述为逆民主化潮流,只有向西式民主制度靠拢才是民主化,而世界上各国争取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国际关系民主化浪潮在这种叙事体系中更不见踪影。这不是客观、准确、学理的民主叙事。

      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和民主模式,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民主发展道路,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成功开辟并坚持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谱写中国式民主的新篇章,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和民主事业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院长、教授 苏长和)

    网站编辑:王 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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