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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通干部能上能下“任督二脉”
    发表时间:2022-09-30 来源:党建网

    张忠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各地各部门应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拿出具体措施,完善考核机制,强化严管厚爱,打通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任督二脉”,不断激活干部选任的“良性循环”,保持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理脉络,明标准,打通干部能上能下的“双通道”“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能上能下”的标准准则,对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了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为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提供了操作指南。各地各部门要深入理解《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办法,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的职务特点,细化并设定好“下”的具体认定标准,能定量的应尽量定量,不能定量的也应尽可能细化。对一些实在难以细化的情形,可以通过“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方法,确保干部“下”的情形更加直观具体,真正让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下”有标准,让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上”有阶梯,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

      疏经络,细考察,畅通干部能上能下的“循环线”“要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机制,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规定》第五条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以实绩作为干部“上”“下”的科学有力依据,有利于助推干部人才的有效流通。一方面,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规定》精准落地见成效,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既要考察干部“八小时以内”的工作情况,又要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表现。另一方面,各地各部门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要素赋分”,把“软指标”上升为“硬杠杠”,确保群众在干部考核中的“发言权”。同时,要注重用好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结果,保证考核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让执行者有底气,让干部“下”得更服气。

      修内力,重关怀,触动干部能上能下的“新脉搏”。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不是为下而下,目的是激励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忠诚履职。《规定》不仅仅强调从严从实,更体现了对干部的关心关爱,例如第九条规定“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等,体现了组织关怀与人情温暖。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进一步优化管理体系,把握“宽”与“严”的尺度,把关心爱护落到实处。一方面,对“上”的干部要撑腰鼓劲,按照“三个区分开来”标准,宽容干部在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以组织担当带动干部担当。另一方面,对“下”的干部不能“置之不理”“不管不问”,也要加强关心关爱,对符合重新任职条件的受调整干部,可重新选拔任用或予以晋升职级,让“下”的干部有机会再“上得去”,使之有盼头、有干劲,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

     

      (作者单位:安徽省明光市委组织部)

    网站编辑:王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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