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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陈晓青:公诉席上的“铁娘子”
    发表时间:2021-10-11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记者 王春 文/图 法治日报通讯员 沈思佳

      “我们受德清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法庭上的陈晓青思路清晰、语气铿锵有力,10年刑检业务的经验积累,已经让她拥有一名优秀公诉人的沉着与机敏。

      她是奋战扫黑除恶一线的“铁娘子”,是三尺公诉席上义正辞严的公诉人,也是化解矛盾的温情知心人。

      翻开陈晓青的履历,浙江省刑事检察人才库成员、湖州市最美公务员、全县劳模……“因为见过太多优秀的人,我才知道自己的差距有多大,所以我更要潜心学习,不然就会本能恐慌。”虚心、低调是这位基层女检察官给人的第一印象。

      

     

      10年从检生涯,陈晓青承办了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其中不乏疑难复杂大要案。先后办理了浙江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涉黑案。27名犯罪嫌疑人、140多本卷宗、8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403专案室里度过的日日夜夜……这些数据都是最好的见证。还有湖州市首例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案、德清县首例涉黑恶“保护伞”案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由于出色的业务能力,她被浙江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个人”。

      在一次次善与恶的交锋中,陈晓青用责任守护公平正义。张强(化名)是一起组织卖淫罪的犯罪嫌疑人,案件最初是以容留卖淫罪移送过来的,但是陈晓青审查后发现许多关键性证据还有缺失,并且应当认定为组织卖淫罪。面对犯罪嫌疑人的零口供,陈晓青明白,只有从证据链上下功夫才能让罪犯服法。“她开的补证提纲每次都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这也极大地方便了我们的侦查工作。”一位与陈晓青打了多年交道的公安民警说道。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被告人张强从庭审前的零口供到当庭承认了部分犯罪事实,案件得以顺利判决。

      这就是陈晓青,面对复杂案件迎难而上,面对简单案件谨小慎微。在她的办公桌上,一本本专业书籍,一行行读书笔记,她用最细致的方式,一笔一画书写着自己的理想和坚持。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10年如一日的辛苦付出,换来了业务能力的迅速提升。陈晓青是85后,正是单位“中流砥柱”般的存在,大家也都喜欢和她探讨业务问题。“晓青姐,这个案子为什么这么量刑?”“晓青姐,犯罪嫌疑人翻供怎么办?”“晓青姐,起诉书里这个格式怎么写更好?”在浙江省德清县检察院里,每个新入职的检察官助理都或多或少问过“晓青姐”问题。“我自己跌过不少跟头,就希望尽可能帮助他们少走些弯路。”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陈晓青尤其注重传帮带,她认为个人的荣誉都是来源于集体。

      正是在陈晓青的带领下,近年来,第二检察部屡创佳绩——针对民营企业内部贪腐问题,创立“五式工作法”,筑牢民营企业“防腐墙”。陆续创设《检说三人行》音频普法栏目,发布《德清县民营企业内部贪腐犯罪案件白皮书》。目前,全省首个清廉民企法治教育基地正在如火如荼的建设中。

      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官,面对疑案,她查微析疑、匠心推敲;出席庭审,不卑不亢、逻辑缜密。她说:“每一件案子都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每一条证据都体现着司法尊严,我始终保持着对法律的敬畏,坚守着检察初心和法治信仰。”

      

    图为陈晓青(左)和同事商讨案件。

     

      “我没有故意杀人,我绝对不会认罪的。”这是一起涉嫌故意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第一次见到陈晓青说的话。第一次提审进行得并不顺利,李某对检察官的讯问也非常抗拒。陈晓青没有再直接讯问案情,而是想从侧面多了解她的内心世界。李某是位单亲妈妈,女儿在老家由老人抚养生活,原本每个月都会寄生活费给女儿,但是进了看守所的她显然无法继续支付抚养费,陈晓青就大胆猜测她最大的顾虑来自于女儿。“我也有一个女儿,和你女儿一样大……”陈晓青简单的几句话,让李某瞬间破防,掩面而泣。“我认罪,我现在就想快点出去能见到我女儿,我不想请律师了,省下一些钱可以多给女儿点生活费。”当得知自己在老家的女儿生活费有了着落,李某还托陈晓青帮忙传话一定洗心革面,重新生活。

      对案件当事人的孩子陈晓青非常关注,但是对自己的女儿却常把“对不起”挂在嘴边。今年9月1日是陈晓青女儿上小学一年级的日子,和3年前上幼儿园的第一天一样,陈晓青还是因为工作原因没能送女儿入学,“妈妈你忙吧,我已经长大了,你没有送我我也没有哭。”女儿的懂事常常让陈晓青五味杂陈。她说,坚守法律信仰不仅是为孩子树立最好的榜样,更是不负胸前闪耀的检徽。

    网站编辑:白 梦洁
    党建网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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