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宋伟
河南省洛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一环,强化教育引领,着力构建全方位、经常性监督体系,不断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图为近日,该市洛宁县组织县直单位和乡镇“一把手”到河南廉政文化教育馆开展实地警示教育。韩世雄摄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这充分阐明了“关键少数”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为以法规制度管全党、治全党指明了清晰方向。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科学内涵的重要内容,有效贯彻落实的关键也在于能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不仅决定着法规制度的执行水平,也深刻影响着党的建设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成效。
抓住“关键少数”是新时代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成功经验
“关键少数”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领头雁。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肩负着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重要使命,是党推动各项工作的具体引领者和实践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对全党全社会都具有风向标作用。从党的历史看,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发挥领导干部的关键作用,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将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从严管理作为事业发展的头等大事,并形成了“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等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把握党的执政规律和组织建设规律,对抓住“关键少数”提出一系列重要论断,强调“要把我们党建设好,必须抓住‘关键少数’”,这不仅体现出领导干部在党治国理政过程中的关键地位与特殊作用,也反映出我们党对这一问题认识的一以贯之。可以说,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既是我们党对历史发展经验的总结,也是我们党在新时代面对新任务和新挑战提出的重要命题。
“关键少数”对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具有双向影响。法规制度能否得到贯彻执行,关键在于领导干部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那样,“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制度执行得好不好,关键在‘一把手’”“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尊不尊法、学不学法、守不守法、用不用法,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并且会在自己的行动中效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既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推动者,也是执行者,既可以发挥正向作用,也可能产生负面影响。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领导干部对法规制度的认知、重视程度以及执行情况深刻影响着这个地区或单位的法规制度环境以及执行成效。因此,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管住用好“关键少数”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制度建设方面扭住“关键少数”这个重要群体,取得了一系列制度成果。一方面,党中央坚持以上率下,带动“关键少数”乃至全党遵规守纪。以作风建设为例,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坚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从领导干部抓起,以上率下改进工作作风,对形成全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良好局面产生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党中央在制定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中,都明确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并且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制度,为在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过程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
坚持以法规制度规范“关键少数”权力运行
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重在管住“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在管权治权过程中,关键在于把“关键少数”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真正让制度发挥规制权力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充分表明,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步入深渊,无不始于突破制度边界、践踏制度底线、无视制度权威。领导干部权力集中,如果不能以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加以约束就极易产生权力滥用的风险甚至导致腐败的严重后果。相应地,在以法规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过程中,重中之重是盯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也是我们党在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中形成的宝贵经验。
构建更加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新时代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要实现对“关键少数”的权力规范,必然要以科学完备制度体系为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紧织密制度笼子,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制度。特别是制定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这是我们党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明确提出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推动“关键少数”带头执行制度。上面没有先做到,要求下边就没有说服力和号召力。在强化制度执行方面,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善于依法规制度谋事、依法规制度管人、依法规制度用权。通过“关键少数”走在前、作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
坚持抓住“关键少数”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高水平发展
从全面从严治党全局高度把握抓住“关键少数”的政治意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一个显著特点是既对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用严格教育、严明纪律管住大多数,同时又对“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进行更严的管理和监督。这深刻揭示了抓住“关键少数”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作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为重大原则、重要方向。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中,必须牢牢坚持盯住“关键少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担当领导责任和示范责任,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形成“头雁效应”。
加强对“关键少数”执行制度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必须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对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仅要强化引导使之成为制度执行的表率,同时也要强化监督,确保及时甄别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形。要加强对“一把手”教育的针对性、管理的经常性、监督的有效性,促使各级“一把手”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通过科学有效的监督,推动提高制度治权、依规用权的有效性,保证领导干部的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强化对“关键少数”违反法规制度行为的追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确保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领导干部不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都要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办事,党纪国法的红线决不能逾越。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紧盯重大政策制定、重大工程审批、大额资金安排、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事项的制度执行情况,对“关键少数”违反制度行为进行严肃追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形成震慑效应。这既是营造良好制度执行环境的必然需要,也是促进“关键少数”刚性执行制度的重要保障。
(作者系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网站编辑:王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