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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造新时代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纪检监察铁军

发表时间:2025-08-08 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作者简介】王建芹,中国政法大学党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2025年,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全面启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的关键举措,也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仅直接决定反腐败斗争的深度与成效,更是巩固党的长期执政根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根本保障。
当前,反腐败斗争已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形成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局面,但腐败问题存量尚未清除、增量仍在发生,新型腐败与隐性腐败交织,权钱交易手段更趋隐蔽,腐败行为向新兴领域蔓延渗透,呈现新型化、隐蔽化、复杂化的演变态势,充分表明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是破解当前监督执纪执法难题、提升反腐败斗争质效的关键举措,更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三者紧密联系、相互依存、有机统一,共同构成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行稳致远、提质增效的核心支撑体系。规范化是基础,解决的是监督执纪工作如何运行的问题,确保流程清晰、标准统一、操作有序;法治化是核心,解决的是如何约束权力的问题,确保监督执纪于法有据、程序正当、权责明确;正规化是保障,解决的是队伍如何锻造的问题,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三者协同发力,方能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新格局。
一、规范化:构建科学有效的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
规范化建设是“三化”体系的根基所在,其核心要义在于构建科学、稳定、透明、高效的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将监督执纪执法全链条、各环节,纳入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轨道,消除模糊地带和弹性空间,确保权力运行可预期、可控制、可追溯,从而提升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整体效能。
开展全流程再造,探索标准体系构建。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系统梳理、评估与整合现有分散、交叉乃至存在冲突的规章制度。特别是聚焦利用虚拟货币交易洗钱、数据资源滥用及侵害他人个人信息权益等新型腐败形态,研究制定专门的识别、定性、取证与处置规范,填补制度空白。例如,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案件工作指引等文件。同时,构建覆盖“线索受理—研判分流—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移送司法—申诉复查—案后整改”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化操作指南,明确各环节的启动条件、审批权限、操作步骤、时限要求、文书模板和风险防控点,并细化关键环节如初核证据收集、调查措施使用、审理纪法适用、涉案财物管理等要求。此外,通过制定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权责清单,精确界定各级机关、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及各级干部的职责权限,建立分级授权、层层负责机制,防止越权、滥权和责任虚化。
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与韧性。广泛运用权责清单、流程图、风险点分布图、岗位风险提示卡等可视化工具,使抽象制度和复杂流程直观易懂,便于遵循与监督。深度应用纪检监察业务信息系统,将线索签收、初核审批、立案决定、措施使用、审理意见、处分下达等关键流程节点嵌入系统,实现线上流转、全程留痕、自动预警,形成不可篡改的“电子足迹”,为过程监督和责任追溯提供坚实依据。在此基础上,建立制度执行常态化监测评估机制,运用大数据动态分析线索处置周期、案件查办效率、措施合规性、申诉率等关键指标,及时预警并定期评估效能,收集一线反馈,识别执行堵点、难点和变异点,为制度持续优化提供精准靶向。
驱动数字赋能实现流程跃升。依托大数据中心整合内外部多源数据资源,探索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构建针对金融、资源、工程等特定腐败类型的智能线索研判模型,通过关联分析、异常检测和模式识别,生成线索风险等级评估报告和初步画像,提升线索发现、筛选、分办的精准度和效率;开发智能线索管理平台,优化线索录入、分类、追踪和处置流程,探索基于风险等级的差异化处置以优化资源配置。同时,探索应用区块链技术构建电子证据存证平台,确保证据全链条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篡改性,并利用人工智能辅助快速筛查、提取和分析海量电子证据,规范远程取证等新型工作模式,提升证据链构建效率和质量。规范化建设的成效最终体现为权力运行的“精密化”和“确定性”,为法治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实践基础和操作载体,确保法治要求落地生根。
二、法治化:以党纪国法为纲,筑牢“法治屏障”
法治化建设是“三化”体系的灵魂与核心,其本质要求是将纪检监察权力全面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确保每一项监督执纪执法活动都于法有据、程序正当、权责清晰、监督有效,实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高度统一,维护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健全完备协调的法规制度体系。在现有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核心支柱,《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为重要支撑的制度框架下,持续推动主干法规的修订完善。例如,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重点聚焦监察权限的规范行使与程序的精细化设计;完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衔接协调机制等。运用“法秩序统一性”原则,探索建立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调审查机制,重点解决两者在调整对象、责任设定、权利保障、措施使用等方面的冲突或空白,推动出台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衔接适用工作指引,确保价值导向一致、责任体系贯通、程序规范互补。同时,围绕主干法规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制定修订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纪检监察机关证据规则等细则规范,形成层次分明、内容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
严守程序法治的生命线。将程序合规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高压线”,在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尤其是在涉及公民、党员重大权利的环节,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包括:规范线索处置与初步核实的流程,明确受理、登记、评估、审批、反馈等环节的具体要求;严格立案审批权限和程序,依法依规使用谈话、讯问、留置等各类调查措施,并清晰界定其适用条件、审批层级、期限及相应的文书要求;严格遵守证据规则,特别是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原则,规范各类证据(尤其是电子数据等新型证据)的收集、固定、保管和移送环节;建立涉案财物全流程、精细化、信息化的管理体系;依法切实保障被调查人/被审查人的各项权利,包括知情权、申辩权、申请回避权、申诉权以及在符合规定条件下的获得法律帮助权,并规范执行权利义务告知程序。
规范新型调查手段并强化证据规则与精准法律适用。针对电子数据取证、数字货币追踪冻结、跨境数据调取、大数据和AI行为分析、区块链存证等新兴技术手段,必须优先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程序合规设计,及时制定修订相关规范,明确适用范围、审批权限、操作流程、证据转化规则和隐私保护要求,确保科技赋能始终行驶在法治轨道上。在案件查办中,严格执行法定证据标准(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和党内违纪证据要求,构建完整闭合、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链。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方针,深入研究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纪法特征,精准区分违纪、违法与犯罪界限,精准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相关刑事法律条文,防止畸轻畸重或“纪法不分”。健全案例指导制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定期发布指导性案例(尤其是涉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纪法衔接点的案例),阐明认定思路、证据标准、定性依据和量纪(法)尺度,建立全国类案检索数据库并加强疑难案件会商,提升执纪执法统一性和权威性。
三、正规化: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督铁军
正规化建设是“三化”体系的坚实保障与力量源泉,核心在于聚焦政治建设铸魂、能力建设强基、监督管理塑形三大着力点。通过系统构建,着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忠诚干净担当、专业精湛、敢于善于斗争的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以政治建设铸魂。政治建设是正规化建设的灵魂和根本遵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必须强化理论武装,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掌握其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通过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和全覆盖政治轮训体系,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将党的意志、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融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实现从理论认知到实践应用的转化,保证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实践中,要将政治眼光融入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业务工作,精准剖析业务问题背后的深层逻辑与潜在影响。面对具体案件,不仅要关注腐败行为的事实证据,更要深挖其折射出的政治信仰缺失、政治立场动摇、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等本质问题,以及对政治生态的破坏程度,从而准确判定问题的政治性质与严重等级,实现从现象到本质、从表象到根源的认知跨越。
以能力建设强基。专业化能力是支撑正规化建设的核心支柱,也是有效应对腐败手段日趋隐蔽、复杂、智能化挑战的关键所在。为此,必须分层分类构建精准施训、实战导向的培训体系:新任干部突出“纪法基础与监督实务双轨并重”,通过标准化课程和实战模拟演练,加速夯实基础履职能力;业务骨干聚焦核心实战能力强化,围绕谈话突破、精细化证据分析(重点突破电子数据、跨境证据等难点)、大数据深度应用、新型腐败案件查办、法律政策精准适用等关键领域,开展高强度专项实训,大力推行案例教学与模拟对抗相结合的模式;领导干部则着力提升政治监督战略谋划、复杂风险研判与驾驭、跨部门协同攻坚、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等高阶治理能力。同时,亟须创新知识管理与实战赋能机制:强化知识沉淀共享,组建跨学科专业团队系统剖析新型腐败、隐性腐败及疑难复杂案例,深度提炼核心要素与应对策略,构建动态更新的知识图谱与战术战法库;深化“学用结合、实战强能”,线上打造智能化学习平台汇聚前沿理论与实务资源,线下强化轮岗实训与专案练兵,突出“以案代训、战训一体”;拓展复合型人才培养,积极引导在职干部主动学习掌握金融、科技、数据等新兴领域知识与技能,着力锻造适应新时代反腐败斗争要求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
以监督管理塑形。监督管理是正规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其核心在于锤炼过硬作风、涵养特质文化、强化刚性约束,全方位塑造党的“纪律部队”的优良形象与公信力。一是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关键在于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任务,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将抽象的政治要求转化为具体的监督清单和行动方案,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以政治监督中发现的突出共性问题和反复发生的不良现象为突破口,深入剖析根源,精准查找制度漏洞与管理短板,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治理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和长效治理机制建设。尤其要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坚决纠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搞变通等顽瘴痼疾,推动实现从个案查处向系统施治的跃升,全面提升政治监督的综合效能。二是弘扬严实深细作风。坚持求真务实、严谨细致,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盛气凌人、作风漂浮;倡导深入基层一线,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分析研判、精准作出处置,以扎实过硬的作风保障监督执纪执法工作高质高效。着力培育具有纪检监察特质的机关文化。涵养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发扬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担当精神,保持谦虚谨慎的优良作风,恪守严守规矩纪律的行为准则,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协作、奋发有为的内部氛围,切实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归属感。必须强化最严格的刚性自我监督。要求每一位干部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坚守“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的政治本色;以最严格的自我约束、最规范的履职行为、最文明的执纪执法,严防“灯下黑”,坚决维护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和公信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战略性工程,贵在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新征程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把握“三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葆有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持续用力、纵深推进。持之以恒将规范化作为提升治理效能的基础工程,一以贯之将法治化作为规范权力运行的刚性约束,严管厚爱将正规化作为锻造过硬队伍的根本保障。通过系统谋划、整体协同、一体推进“三化”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有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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