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新活力
成文 田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五千年中华文明绵延不断的历史见证,也是中华民族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多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如何合理有效地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让其真正“活起来”,是目前文化遗产保护与再利用面临的共同课题。
赋予新时代要素,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型发展
一是用新技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充分利用最新数字技术,让传统非遗文化技艺与数字科技相结合,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数字化、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将文化遗产以更加生动、直观的方式呈现给公众。如建立数字化博物馆或线上展览,让公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欣赏到非遗魅力。二是融入现代设计并开展跨界合作。将传统文化元素与现代设计理念相结合,创造出既有传统韵味又符合现代审美需求的文创产品。产品可包括服饰、家居用品、艺术品等,既能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能够满足现代人的消费需求。与其他产业或领域进行合作,共同开发以传统文化为主题的产品或服务。如与旅游业合作,推出以非遗为主题的旅游线路;与影视业合作,策划制作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题材的影视作品等。三是打造具有地域标识的精品力作。推动以文润城、以文促旅、文旅商融合,创作新时代曲艺,努力实现“出人、出戏、出效益”,着力创建演出品牌项目,面向各年龄段、各地区观众,不断提高文化产品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变换拓展非遗传播的内容、形式和渠道。充分利用技术和创意含量高的载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高效转化,着力打造文化品牌,让人们在形象化、互动化感知中爱上非遗。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将非遗元素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中,使其与节日庆典、礼仪规范、民风民俗相衔接,与文艺体育、旅游休闲、饮食医药相结合。
精心打造文创产品,增强非遗趣味性和感染力
一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研究。挖掘非遗背后的历史故事、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通过举办展览、开展研讨会等,向公众展示和解读其独特魅力,提升公众的认知,培养他们的兴趣。同时,结合现代科技手段,积极创新传承方式。如利用数字化技术记录和保存非遗信息,让公众能够身临其境地体验。开展线上教育活动,让更多受众了解和学习地区非遗。二是升级打磨沉浸式演绎作品。融入演艺、氛围营造、多媒体影像及互动的技术手段,将单一的参观游览变成符合游客消费需求的新产品,使传统展览具备创新性、趣味性和艺术感染力。三是积极举办非遗主题特色展览。依托美术馆、博物馆等非遗保护主力军,重点展示传统工艺类、传统美术类非遗项目;特别注重以年轻人为主要受众,让年轻群体了解非遗、爱上非遗。四是创造具有时代特色的新产品及服务。在保护和传承的基础上,将地域性文化遗产与现代元素有机结合。如设计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文创产品,开发以非遗为题材的旅游线路等,让非遗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焕发出新的活力,同时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引进先进的保护技术和传承理念,进一步加强文化交流,展现文化强国的风范,不断增强国际影响力。
完善文创产业生态,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优质环境
一是构建文化创意产业智慧共享体系。组织文化创意园区、企业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交流合作,搭建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平台,实现项目共建、资源共享。规范行业组织运作,发挥文化创意服务功能,搭建文化创意企业与政府间的桥梁。二是扶持文化创意产业“新个体”经济形态发展。鼓励文化创意电商经营、网络直播等产业形态自主发展、分时就业,构建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文化创意服务创新平台。引导线上多样化社交、短视频平台等有序发展,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微创新、微应用、微服务,以数字技术为文创产品的创作、生产、传播、消费赋能。三是主动探索新型互联网文化创意消费形态。依托数字经济、线上经济开发体验性强、参与度高的互动消费模式,着力打造“云综艺”“云展览”“云旅游”“云演唱会”等。振兴线下文创消费“夜间经济”,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四是完善公共文化创意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创意惠民服务活动,培养市民消费习惯,加大文创消费激励力度,引导生产者持续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营造良好的文化创意环境,扶持艺术表演团体开展公益性演出,带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活动。
(作者系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社科院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