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推进差异化考核 指标量体裁衣 结果刚性运用
本报呼伦贝尔讯(通讯员吴兵兵曾兆斌)去年以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构建差异化考核体系,通过差异化定制指标、立体化考核评价,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考核指标,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科技创新、民生改善等7项重点工作,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引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依据功能定位、职能职责、基础水平等因素,将14个旗(市、区)分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发展区、农产品主产区3类,市直部门分为党委部门、群团部门、政务综合和民生、经济管理、司法行政和执法监督5类,事业单位分为科研、宣传思想文化、行政执法、自然资源管理等12类,国有企业分为产业类、投资类、金融类3类,分类明确考核评价重点,差异化设置指标权重,其中旗(市、区)之间差异化指标权重占近40%。建立多维评价体系,既看日常工作一贯表现、也看关键时刻具体行动,既看显绩、也看潜绩,围绕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明确正向表彰奖励等3类情形,分档予以加分;对存在8项重点工作落实不力或不到位,发生7项重大负面事件,以及负面通报、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形的,分档予以扣分。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优秀”等次领导班子,上调其评优和绩效奖金比例;对“一般”等次领导班子,下调其评优和绩效奖金比例,并责成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书面报告。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选用干部的研判要点,对实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晋升,2025年以来提拔使用和晋升职级的干部中,近两年考核“优秀”的占近三分之二,坚决调整政绩观有偏差、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坚持以考促改,根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不足、未完成的工作任务等,列入下一年度考核内容,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