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检察机关:抓实干部日常考核 分类管理算好平时账
本报泉州讯(通讯员李银芳)近年来,福建泉州市检察机关锚定全方位考准考实干部的目标,立足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实际,按照全员、全面、全时的要求,加强干部日常考核,激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奋勇争先。
围绕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细化部门职责任务,根据干部专业、履历、特点等,将职责任务分解到岗到人,明确个人工作清单。目前形成并动态维护部门主要职责说明书110余份、个人岗位职责说明书850余份,为差异化考核提供依据。将“两书”内容链接到平时考核登记表的“个人岗位职责”处,与季度小结形成对照,“该做什么”“做了什么”“成效如何”一目了然。
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为基础,根据岗位特性区分考核侧重点。针对员额检察官,重点考核办案质效,突出司法责任和专业能力,明确将优秀案例培育、业务竞赛获奖等作为考核重要依据;针对检察辅助人员,主要考核辅助办案成效;针对司法行政人员,兼顾日常服务保障与重点任务推进。此外,对领导干部同步考核带队伍、抓管理能力。
日常考核主要依托政治素质考察、司法绩效考核进行。政治素质考察通过制定负面清单、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提高“政治画像”精准度的同时,积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研发数字党建平台,力争实时记录、统计、分析、展现党员干部政治表现情况。司法绩效考核通过全院工作目标、部门工作目标再到个人考核指标的指向分解,实现个人绩效、部门绩效再到全院绩效的导向目标一致性。定期召开绩效考评工作部署、推进会,按照“集体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总体要求,确保市里对单位考核指标细化到部门、延伸到个人,融入三类人员绩效管理中。开展工作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动态监测,将完成情况与评先评优等相挂钩,充分发挥抓落实、补短板、强弱项的指挥棒功能。
注重“管案”与“管人”相结合。聚焦办案主责主业,围绕最高检“办结的每一起案件,原则上都要进行质量评查”要求,以季度为周期,对全市基层院在时间节点内办结的案件开展评查,将案件评查结果与干部考核挂钩,倒逼提升案件质量。辖区内部分基层检察院对案件质量评查被评为瑕疵、不合格的人员,在平时考核中进行扣分处理。
按季度公示考核结果,不定期在检察工作网晾晒阶段业绩,从“年底算总账”转化为“平时算细账”。注重结果即时反馈,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丰泽、泉港、南安等基层检察院选出“季度示范岗”,通过加大力度重点培养、专栏宣传等形式及时给予肯定。对工作不在状态、表现欠佳的及时谈话提醒、岗位调整,对工作量激增部门适当补充力量,以人岗相适促人尽其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