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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处理好几对关系

发表时间:2026-06-03 来源:2026年第6期《党建》杂志

李宗建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就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既阐明了立党为公的根本、为民造福的初心,也指明了科学决策的方法、真抓实干的作风,蕴含着深刻的系统观念和辩证思维,为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方法指引。当前,我国进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完成“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需要应对更加复杂的环境、解决更多深层次矛盾。党员干部只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真正站稳人民立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扎扎实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创造利党利国利民的政绩。

 

一、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筑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党性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公与私的关系,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本质是立场问题、宗旨问题、初心问题。

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要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党的性质宗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人要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要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以实干实绩践行初心使命。

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要端正从政心态、正确对待自己。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公仆公仆,一要为公,不能有私心;二要为仆,不能有官气。”公仆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天经地义。党员干部要真正在思想上解决“入党为什么,当‘官’做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就必须正确对待权力、名利、群众、组织、同志、自己等诸多因素,这里最难最核心的是如何对待自己。一个干部树政绩如果是为了给自己留名、替自己立碑、为自己邀官,就根本做不到求真务实,根本不可能对群众负责,根本不可能专心致志抓落实。

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要始终做到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无私才能无畏,无私才敢担当。“心底无私天地宽。”党员干部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有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才能做到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只有牢固树立奉献精神,养成“计利当计天下利”的胸襟,才能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在对待权力上,要始终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在履职尽责上,要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大公无私,始终从党和人民根本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干事创业,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二、正确处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坚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立场

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贯穿于我们工作的始终,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二者的关系,不仅是一个工作方法问题,更是一个关乎价值立场的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统一”,“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真正一致起来”。从根本上讲,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从来都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对党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对人民负责就是对党负责,两者统一于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之中。

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要吃透上情、胸怀“国之大者”。党中央决策部署是立足全党全国发展大局,从战略层面把握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集中体现,地方和部门的工作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早在上海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对上海提出了“四个放在”的施政理念,这正是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上海发展所作的科学定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体现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上,不能空喊口号,更不能说一套做一套,搞所谓“包装式”落实、“标签式”落实、“割据式”落实。这就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吃透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自觉把地区和部门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做到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既要坚决防止简单化、乱作为,也要坚决反对不担当、不作为。

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要摸透下情、贴近基层群众。对下负责,就是要站稳人民立场,把心系百姓、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一方面,要注重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想问题办事情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另一方面,要实事求是向上级反映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真实情况、基层的鲜活经验和群众的反馈意见。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面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要勇于担当作为,不能怕困难怕担责,更不能把工作和责任往上推、往下推、往旁推,甚至事事“避雷”、两头“甩锅”。要坚决反对眼睛只朝上不朝下,唯上不唯实,政策执行中只考虑领导满意、只顾自己方便,甚至违背群众意愿不切实际决策和粗暴执行的行为。

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要实事求是、精准施策。任何工作都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切忌生搬硬套、上下一般粗。这就需要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找准切入点,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决策和落实方案。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要与本地资源禀赋、优势短板、发展基础充分相结合,找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执行上级发展规划、惠民政策、专项部署要开动脑筋、主动作为,创造性开展工作,坚持因地制宜、“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确保最终效果符合党中央决策意图、政策初衷,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检验实际工作成效。

 

三、正确处理“功成不必在我”与“功成必定有我”的关系,涵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境界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功成不必在我’,是一种有宽阔胸怀的建功立业思想,实际上就是大我和小我的关系,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和个人抱负、个人利益的关系。”这里,功成不必在的是“小我”,是个人利益、个人抱负,应该在的是“大我”,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当然,“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跑好自己这一程的历史接力棒。

处理好“不必在我”与“必定有我”的关系,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二者相互统一、密不可分。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强调:“作为领导者,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甘做铺垫工作,甘抓未成之事。”“要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立足当前,就要秉持“必定有我”的实干担当,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民生关键小事、产业转型升级,要主动扛起责任,办实事、解难题,不推诿、不懈怠。着眼长远,就要坚守“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遵循事业发展自身规律,保持耐心、久久为功、接力奋进,避免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特别是为群众办实事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真正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处理好“不必在我”与“必定有我”的关系,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对关乎事业发展当务之急和直观可感的显绩要立说立行、紧抓快干,对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也要主动谋划、扎实推进,甘于下苦功夫、慢功夫、长功夫,甘做“铺路石”,愿做“栽树人”,不追求短期效益、不贪图虚名。现实中,有的干部急于出政绩,甚至想“一拳砸出一个金娃娃来”,一味追逐短期显绩、热衷短平快项目,看似见效快,实则多是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的短期行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既要积极做“一年干成几件事”的显绩,也要踏实做“几年干好一件事”的潜绩,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格局默默奉献、担当作为。

处理好“不必在我”与“必定有我”的关系,既要善于“瞻前”,也要注意“顾后”。中国式现代化好比马拉松接力赛,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要保持清醒头脑,培养“接力意识”,既要善于“瞻前”,也要注意“顾后”。善于“瞻前”,就是既不搞“一个师公一道法”,也不刻意搞“新官上任三把火”。对于前任留下的工作,只要是科学的、切合实际的、符合人民愿望的,就要一茬接着一茬干,结合新的实际,用新的思路、新的举措,脚踏实地把既定的科学目标、好的工作蓝图变为现实。同时还要注意“顾后”,努力培养长远眼光和全局思维,为后任多打些基础,为后代多留些财富,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

 

四、正确处理务虚与务实的关系,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行动自觉

早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中就强调,“如果说务实是‘决胜千里之外’的实践,那么务虚则是‘运筹帷幄之中’的谋划,两者可谓并蒂之花、相辅相成”,“务实是务虚的出发点和归宿,务虚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务实;而务虚是务实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做好务虚,务实就如同无头苍蝇,只能盲目瞎转”。历史和现实表明,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既重务实、又善务虚,使之有机结合、相得益彰。只有虚实结合,方能“致广大而尽精微”,才能干对事、干成事、干好事。

处理好务虚与务实的关系,要善务虚、把方向、谋全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把务实与务虚有机结合起来,“谋定而后动”,把形势看准、思路理清、事情干对。党员干部要加强理论武装,把党的创新理论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自己的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提高政治能力和战略思维能力,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观察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谋划一域不能忘记整体,立足当前不能无视长远,突出重点不能忽略一般。”这就要求作决策要有战略眼光,看得远、想得深,立足全局、立足长远思考,关注整体局势的发展走向。同时,对问题要深入研究、综合分析,多方听取意见、全面权衡、科学取舍。

处理好务虚与务实的关系,要重务实、抓落实、求实效。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务实是必备品格,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党员干部要察实情、出实招,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耍花拳绣腿。推动工作要强化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抓落实,以绣花功夫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面对矛盾问题要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敢字为先、干字当头,做到敢打硬仗、善打胜仗。

处理好务虚与务实的关系,还要有战略定力和策略活力。战略与策略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改造世界、变革实践、推动历史发展的有力武器。谋事干事不仅要增强战略的前瞻性,以科学的战略预见未来、引领未来,还要注重策略,为战略实施提供科学方法。战略和策略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要提高站位,把战略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结合起来,既着眼于解决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问题,制定战略举措、作出战略部署、保持战略定力,又在战略实施中灵活机动、随机应变、临机决断,抓准抓好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因地制宜、因势而动、顺势而为中把握战略主动,避免出现患得患失、摇摆不定、进退失据的问题。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每一位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终身课题,只有不断加强党性锤炼和提高辩证思维能力,在实践中正确处理好一系列重要关系,才能真正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

【作者系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领导科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冯静)

网站编辑: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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