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发展
李 林
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满生机活力、不断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引领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取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成果,不断创新发展,为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根本遵循。
一、关于法治道路的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丰富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创新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的重大论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全新的事业,离不开法治保驾护航。法治对中国式现代化的保障作用是多层次、全方位、制度化、体系化的,包括维护国家社会安全与稳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市场经济秩序,为中国式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价值引领;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改革与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和动力。二是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大理念。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了新时代治国与治党协同发力、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的治国理政基本规律,丰富发展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新观点新论断,为完善我国法治体系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创新发展了我们党统筹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三是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论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后又多次强调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改革与法治、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关系的内在逻辑,阐明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保障性地位,进一步深化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
二、关于法治体系的创新发展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核心概念和原创性理论,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我们党牢牢抓住法治体系建设这个总抓手,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迈上新征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进一步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论断,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的目标任务和实现途径。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仅要在更高水平上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还要配套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国家生态安全法治体系、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涉外法治体系等子体系建设,特别是强调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这些新理念新论断新举措,创新发展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标识性概念、原创性理论,丰富拓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体系论”的理论内涵、实践要义和制度创新,为更好引领和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注入了新动能。
三、关于法治文化建设的创新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夯实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治文化基础,强调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习近平文化思想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丰富发展了法治文化建设的时代内涵。一是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健全党领导法治宣传、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法治人才培养、法治国际传播的体制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文化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二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不断丰富发展新时代新征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三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成为德法相济、良法善治的文化,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四是切实加强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文化环境。五是坚定法治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六是健全文化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文化权利司法保障,提高全社会法治文化意识,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七是总结我国法治实践经验,阐发我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我国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推动中华法治文明更好走向世界、更深融入世界,推动不同法治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人类法治文明包容发展,为维护世界和平和国际公平正义贡献中国法治文化力量。
四、关于法治实践论的创新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丰富发展的科学理论,其关于法治实践论的创新发展是多维度的,涉及法治体系的各子体系、法治工作的各环节、法律体系的各部门、法治改革的各方面、法治作用的各领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关于宪法实践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署名文章和系列讲话中,集成性、创造性发展了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重点从以下方面推动了关于宪法实践重要论述的创新发展。一是明确提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断,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作出创新性的丰富发展,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三者有机统一”的政治内涵和时代要求,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道路愈加鲜明的本质特征和制度优势。二是明确提出“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的重要论述,强调推进宪法实践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坚持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化法规化、坚持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这“七个必须坚持”集中体现了我们党总结运用历史经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勇于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创新的智慧结晶,深化了对我国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三是明确提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的重要命题,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要把宪法实践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和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
五、关于法治方法论的创新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两个结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法治领域全面贯彻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自信自立、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胸怀天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分析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深刻把握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制度逻辑,不断推动法治方法论创新发展,推进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彰显出鲜明的理论品格和实践特色。一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是引领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理论,闪耀着真理的光辉,又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遵循,昭示出强大的实践伟力。它以法治实践发展推动法治理念更新、法治理论创新和法治方法革新,以法治理论创新引领法治领域改革、法治体系完善和法治实践进步,实现思想与行动的紧密结合、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二是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结合。守正就是要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守法治发展正道,坚信法治思想真理;创新就是要开辟法治事业发展新境界,探索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丰富中升华、在守正中创新,始终保持不竭的创造力、彰显持续的创新性,引领全面依法治国行稳致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充分肯定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同时,明确指出我国法治体系还存在法律规范体系不够完备、法治实施体系不够高效、法治监督体系不够严密、法治保障体系不够有力、涉外法治短板比较明显等问题。针对我国法治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的目标,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法治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对中国式现代化的保障作用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四是坚持中国与世界相融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中国与法治世界不可分离,倡导中华法治文明与人类法治文明交流互鉴,创造性提出引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了中国方案,为人类法治文明创新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原所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
(责任编辑:王孟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