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
冼国义
2025年7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7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西夏陵”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60项、宁夏第1项世界遗产。“西夏陵”成功申遗,是宁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大成果,是宁夏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成效的重要体现。
历史上,宁夏地处北方草原与黄土高原、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的交汇过渡地带,是匈奴、羌、鲜卑、突厥、粟特、蒙古、回、汉等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地区,是中华民族生息、繁衍、交融、开发技术和传播文明的要地。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形成并留下了以长城、岩画、丝绸之路、西夏遗址、引黄古灌区灌溉工程遗产等为典型代表、颇具地域特色的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见证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发展历程,承载着宁夏悠久的历史,传承着宁夏多样性和兼容性的地域文化,为讲好中国故事、传承中华文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重要支撑。
近年来,宁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顶层设计,突出关键重点,促进活化利用,守好安全底线,不断开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凝聚精神力量。
一、健全体制机制,搭起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四梁八柱
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从整体上谋划、系统性推进,不断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切实增强权威性、协同性和约束力,才能让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宁夏坚持从制度设计入手,从机制创新着力,调动各方面有利因素,推动形成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整体合力。
坚持立法先行。围绕重点文物资源保护利用,相继颁布实施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岩画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长城保护条例》《银川市西夏陵保护条例》《吴忠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固原市须弥山石窟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从资源保护、加强管理、合理利用、责任追究等多方面加强立法工作,使文物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加强政策配套。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文物工作会议,自治区政府与国家文物局签订《关于推进新时代宁夏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并相继出台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推动新时代宁夏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从保护利用、加强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为加快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凝聚工作合力。自治区党委、政府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自治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保护第一,像爱护生命般爱护文化遗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保护好文化遗产就是守护好中华文化的根脉,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华文明赓续传承。宁夏坚决贯彻落实“保护第一”的工作要求,加强文物保护修缮和安全管理,推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让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得到传承和发展。
坚持“应保尽保”。全面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登记各类不可移动文物3818处,先后公布8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和2批革命文物名录,依法划定公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并将其纳入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一张图”管理。在正在开展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线索900余条,目前正在进行调查、认定和登记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夯实保护基础。编制实施《宁夏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宁夏长城保护总体规划》、重点文物保护规划及西夏陵、水洞沟、姚河塬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制定自治区《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试行)》《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制度标准,提升工作水平。实施保护工程。以国保、区保及珍贵文物为重点,坚持抢救性和预防性保护相结合,有序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十四五”以来,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文物保护基础设施提升工作,有效改善文物生存现状和环境。组织实施考古发掘、保护修缮、“三防”工程、数字化保护等项目162个,实施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及须弥山石窟、西夏陵遗址等保护利用项目24个。西夏陵建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水洞沟遗址、姚河塬遗址入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
三、加强考古研究,深入挖掘文化遗产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要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加强历史研究和传承,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发扬光大”。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蕴藏着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卓越智慧和共同记忆,有不可估量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科技价值和时代价值。宁夏深入挖掘文化遗产价值,着力加强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让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价值内涵和精神标识深入人心。
有的放矢开展考古项目。积极参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水洞沟、西夏陵遗址入选中国“百年百大考古发现”,鸽子山遗址、姚河塬遗址分别入选2016、2017年度全国考古十大新发现和“新时代百项考古新发现”,苏峪口瓷窑址入选2022年“中国考古新发现”,海原油坊院旧石器遗址填补了宁夏考古时空空白。突出重点开展专项调查。开展红河流域、南华山、罗山、贺兰山东麓、清水河流域等重点区域历史文化遗迹专项调查,实施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17项,出版考古调查研究报告20余部,与浙江大学合作完成的《须弥山石窟考古报告·圆光寺区》是国内第一部系统呈现石窟寺数字化考古成果,成为探索数字化技术介入条件下石窟寺考古组织实施和报告编写方法论的范例。凸显特色开展研究阐释。从加快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的高度,深入开展西夏学、岩画学、长城学、丝路学等领域研究阐释,深挖蕴含其中的中国智慧和中国精神,在理论上正本清源,更好凝聚思想共识。加强文化遗产研究平台建设,建立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院、宁夏岩画研究中心、宁夏长城研究中心等一批研究机构。加强文化遗产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了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人才,确保各学科尤其是冷门学科代有传人。
四、注重合理利用,推动文化遗产活起来火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文化遗产利用好,就能源源不断创造综合效益,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精神生活、促进区域合作交流发挥重要作用。宁夏高度重视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着力推动文化遗产与旅游、教育、科技等深度融合,取得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效统一”的良好成效。
推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依托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项目建设,配套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文物资源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文化遗产资源在推动乡村振兴、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支撑作用。依托特色文博资源,规划建设“六盘山巅·红旗漫卷”“丝路门户·汉唐萧关道”“贺兰山东麓·中华文化多元一体”文物主题游径,推出“博物馆之夜”“考古开放日”“红色主题游”“文物研学游”等文物旅游融合项目和红色旅游精品线路。西夏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研学体验项目和贺兰山岩画景区“文旅+科普”产业融合的探索成功入选全国文化遗产旅游百强案例。推动文化遗产与教育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文化遗产的教育功能,深度挖掘藏品特色资源,举办原创性展览,实施具有教育意义的社会服务项目,建立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长效机制,让学生近距离感受文化遗产的魅力,全区博物馆每年免费接待中小学生120万人次、参观者300多万人次,“历史红流——陕甘宁边区盐池县革命文物特展”入选2022年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推介项目,宁夏博物馆、固原博物馆等被评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推动文化遗产与科技融合发展。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展示传播方式创新,不断提高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水平。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平台,实现文化遗产的数字化管理和展示。利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开发文化遗产体验产品,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展览和活动,让观众身临其境,沉浸式体验文化遗产的魅力。
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连接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桥梁。宁夏将全力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深入挖掘研究文物价值内涵,加快推进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建设,讲好文物故事,传播宁夏声音,坚定文化自信,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以文化遗产保护赋能美丽新宁夏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注入深厚持久的文化力量。
(作者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责任编辑:赵瑞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