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四个“聚焦” 推动中心组学习走深走实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乌兰察布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在制度建设、政治引领、服务保障、成果转化方面下功夫、求实招,以创新务实的工作举措,有效推动具体任务落地落实,努力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聚焦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学习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乌兰察布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推进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从政治高度、全局角度系统性规划,把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的重要方式,建立了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的工作体系,市委主体责任、市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宣传部部长直接责任人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形成了市委统筹研究部署、书记亲自谋划、分管领导具体推动、职能部门协调落实的工作格局。
做实考核评议。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巡察重要内容,列入市委党建工作要点,并作为年度重要述职内容,纳入市委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方案,进行重点安排部署。
抓实学习管理。为高标准落实学习要求,不断完善工作程序。每次集体学习,从确定学习主题、明确学习形式、审定学习方案、印发学习通知、提供学习书目、编印学习资料、收集研讨材料、开展学习考勤、整理学习笔记等方面,加强各环节全链条服务管理,切实规范学习流程。
聚焦主题主线,突出政治引领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全面学习和重点学习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干什么就重点学什么、缺什么就重点补什么,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努力提高学习实效。乌兰察布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始终在理论学习上先学一步、学深一层。
建立“首课机制”。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核心要求,制定印发年度学习安排。2024年以来,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等主题,组织集体学习19次,研讨交流11次,组织分领域调研学习1次,凸显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政治定位、理论底色和实践导向。
注重学习“实用性”。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研究解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乡村振兴、诚信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作为重点内容,结合实际及时进行学习。
发挥“头雁”效应。2024年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组织专题学习3次,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2025年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内容,拟组织开展2次以上学习研讨,锲而不舍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聚焦服务保障,强化“全流程”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理论学习,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信心、提振精神。乌兰察布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建立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到服务保障、效果评价的全链条闭环落实机制,推动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
建立专题辅导师资储备库。围绕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等13个学习主题,邀请国家和自治区级层面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为强化学习成效提供了高水平的师资保障,形成上下贯通、多方联通、资源融通的“一盘棋”格局。
建立学习秘书协调机制。把学习秘书和联络员作为服务保障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力量,明确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明确这三个部门分管领导为具体联络员,搭建了分工配合、沟通顺畅的组织服务架构,合力保障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高质量开展。
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把提高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的理论素养作为推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开展的重点。举办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培训班,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高业务能力,推动全市理论武装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聚焦学用转化,提高学以致用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学习、深入研讨交流。乌兰察布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规范学习管理,促进学习转化。
做好个人自学。始终把个人自学作为学习的重要基点,每次学习主题确定以后,通过印发学习提示函的形式,列出学习清单、印发学习资料,及时组织开展自学。2024年以来,共印发学习参考资料19期,发放《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等书籍600册。
抓好集体研学。围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等内容,开展重点领学;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等主题,邀请知名专家作专题辅导;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学习重点,开展研讨交流。组织党纪学习教育等专题读书班2期、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3次,举行“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等形势政策报告会2期。
深化实践促学。按照建立学习闭环工作要求,结合所学所思所悟,围绕分管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主动深入基层摸实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学习内容落地落实。2024年共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30余篇,为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益思路和有效办法。
(责任编辑:张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