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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之以恒建设高等教育强国
    发表时间:2019-11-08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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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国高等教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规模不断扩大、体系不断完善、质量不断提升,取得了中国教育史上从未有过的成就,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发展道路。

     

      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

      70年来,高等教育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办学结构逐步完善。1949年,全国有高等学校205所,各类高校在校生11.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仅为0.26%。新中国的成立,为高等教育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从1949年到1966年这17年,我们接管和改造旧中国高等教育,建立起新的高等教育制度,学习苏联经验,进行院系调整,举办大批高校。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应当大力发展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以1977年高考制度的全面恢复为先声,改革开放为高等教育发展提供了新契机,中国高等教育进入大发展阶段。以1999年启动的高校扩招为标志,高等教育进入规模扩张的高速发展阶段。2018年,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663所,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3835万人,跃居世界第一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8.1%,高等教育已完成了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进而向普及化迈进。

      高等教育结构不断完善。从类型结构看,有学术型大学、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技术高校,包括理工农医、财经政法管理、师范、艺术、体育等多种培养类别,覆盖普通、职业、成人等多种教育内容。从层次结构看,形成了包括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的多个学历层次。从区域结构看,高等院校区域分布日趋合理,全国地级市基本上都设立了一所高校。从办学体制结构看,在公办高校之外,出现了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校等多种办学形式。从学科结构看,逐步建立了学科目录和专业设置的动态调整机制,学科体系日益完善。

      高等教育质量不断提升,教育公平持续推进。在扩大规模的同时,注重提高教育质量。早在1961年,《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60条”)就对完善教学秩序、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学校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

      改革开放后,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上世纪90年代以来,相继启动了以“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建设工程”为代表的一批高等教育发展战略。2018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推动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科研体制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内涵式发展取得新突破。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累计为国家培养和输送高素质专门人才9900万名。我国高校在全球的位次整体大幅前移,进入世界排名前列数量显著增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志性科研成果不断涌现,有力推动了创新型国家建设。

      高等教育公平持续推进。自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革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培育和选拔人才以及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平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以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为目标,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等,增加了农村、贫困地区学生获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机会。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9年在尚无直属高校的省份重点支持建设14所高校,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中西部高等教育加快发展。

      高等教育治理体系逐步健全,法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一是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日趋合理,高校内外部治理格局基本确立。新中国成立初期,确立了以统一领导、政府办学为主、计划管理和归口管理为主要特征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改革开放以后,《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得过多的管理体制。1998年,部属高校调整撤并,则开启了新中国历史上最大的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改革,较好地解决了高等教育多头管理和“部门视野”导致的资源配置分散、整合难度大等问题,极大调动了地方政府举办高等教育的积极性。

      按照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校办学自主权逐步落实和扩大。1998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高等学校的独立法人地位,为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奠定了法律基础。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目标。2011年教育部出台《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标志着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的高校内外部治理体制基本确立。2017年教育部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为保障高校依法、依规、依章程自主办学提供了新的空间。

      二是高等教育法治建设成绩显著,全面依法治教扎实推进。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施政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了新中国教育的性质、内容以及对旧教育制度改革的重点与步骤。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1961年《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等有关文件,开启了中国高等教育制度建设的先河。

      改革开放后,从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开始,我国先后制定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多部与高等教育相关的教育法律,以《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为代表的多部教育行政法规,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为代表的数十部教育部门规章,以及大量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与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高等教育国际化程度快速提升,国际影响力与话语权显著增强。上世纪50年代,新中国诞生伊始即开始了学习借鉴外国教育经验的探索。为了打破西方国家外交封锁,开始与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互派留学生,虽然数量和范围有限,但对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水平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带来了教育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从服务与推动“一带一路”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对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作出了总体部署。中国教育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教育国际化水平迈上了新台阶。来华留学规模2018年达到49.2万余人,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总计25.8万人,占来华生总数的52.44%。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亚洲最大的留学目的地国。中国还与18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教育合作与交流关系,与46个重要国际组织经常性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与51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中国高等教育在国际上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高等教育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党的领导是高等教育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我们办的是社会主义教育,在这一根本问题上,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毫不动摇的目标,把握人才培养规律,探索科学育人途径。70年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才能确保高等教育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才能在高等教育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问题上作出正确抉择,凝聚起强大合力。

      保持与社会变革的良性互动是行之有效的高等教育发展策略。中国近代高等教育迄今已有百余年历史,但中国高等教育真正意义上的大发展,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70年来,行之有效的高等教育政策,无不是基于国际视野和全局思维,把高等教育发展纳入国家发展整体框架,协调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使高等教育发展的规模和人才培养的规格适应、满足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国家总体发展战略。而根据时代变化、社会需求和民族振兴使命,明确高等教育的功能和定位,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化水平,自觉担当服务国家、人民,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既是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体现,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不断走向成熟的标志。

      立足国情深化改革创新是高等教育实现历史性变革的根本动力。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历程,每一次重大改革都给高等教育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中国高等教育经历了从学习西方、借鉴外国经验,到探索本国发展道路自主创新的过程,正确处理诸如公平和效益、数量和质量、层次和结构、普及和提高、公办和民办、学术和职业、国际化和本土化、宏观管理与自主办学以及改革、稳定、发展等若干重大关系问题,治理体系日益完善,治理能力逐步增强,高等教育事业充满生机和活力。实践证明,唯有不断改革创新,坚持深化教育改革,我们才能不断破除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解放和发展教育生产力,提升从中国实际出发发展高等教育的自主意识和文化自觉。

      以人民为中心是高等教育发展的价值追求。70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教育发展为了人民,教育发展依靠人民,教育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发展人民教育事业、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水平和中华民族科学文化素质作为崇高目标和价值追求。我们党的教育方针,始终突出教育要为人民服务,这也是高等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进入新世纪,党的十六大报告将“为人民服务”写入党的教育方针,党的十七大报告、十八大报告及十九大报告多次郑重提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这是对我们党领导教育改革发展经验的科学总结。

     

      谱写新时代高等教育强国建设新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中国正处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相交汇的历史节点,高等教育负有新的历史使命,进入内涵发展、质量提升、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关键阶段。

      优化调整高等教育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培育高素质人才。《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提出了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显著提升高等教育竞争力的重点任务和主要发展目标。为提升一流人才培养与创新能力,需要推进高等教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高等教育供给结构对经济社会需求结构的适应性。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建立多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优化调整高等教育类型结构,推进分类评估,引导高等学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级各类人才的需求;优化调整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形成协同育人体制机制;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促进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教育的系统融合,构建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调整高等教育区域结构,促进东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和人才培养水平共同提升。

      加强高校创新体系建设,提升服务国家战略能力。在新时代,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结构、功能和形态的变革,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将更加融入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出台,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全面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有助于提高高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再如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的实施,以及产学合作、产教融合等一系列科研体制改革,有助于进一步激发高校的创新活力,提高贡献水平。

      推进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准确把握高等教育法治建设与治理变革的内在联系和阶段性特征,完善高校章程建设,将“放、管、服”改革作为实现“管、办、评”适度分离的有力抓手,综合运用法律、标准、信息服务等现代治理手段,完善多元参与的高等教育治理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拓展高等教育对外开放,为全球高等教育治理提供中国方案。2016年,《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等政策文件相继发布,中国高等教育将以更加开放的胸怀、更加宽广的平台和更加务实的举措,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通过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也将为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中国经验、中国方案,形成富有活力和特色的高等教育中国模式,实现跻身世界高等教育强国之林的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对高等教育的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对科学知识和卓越人才的渴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高等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我国高等教育一定会为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理论刊物分会理事长,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研究员 高宝立)

     

    (责任编辑:朱琳瑄)

    网站编辑:朱琳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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