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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文规范“十戒”
    发表时间:2017-07-06 来源:党建网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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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文作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体式制定的文书,具有法规、凭证和记载作用,语言呈现准确、简洁、庄重、得体等特点,用词遣句有很强的规范性。笔者根据实践认为,公文语言规范应严格以下十戒。

     

      

    1.戒不准

      公文语言戒不准,至少须注意避免四种现象:一是避免以偏概全、把个别当普遍。二是避免过于笼统或模棱两可。三是要避免文中涉及情况与事实不符。四是避免用词不贴切。要把握词语的内涵与外延,准确使用。

     

      

    2.戒歧义

      就是要戒指代不明,避免让人有多种理解。具体要做到:一是在非特定语境下词语本身不能有多种释义。二是语言表述上要严谨,不能产生歧义。三是语法要正确,不能因语病造成误解。四是缩略词语要得当。五是标点要正确,不能出现因标点失当导致不当理解。六是断句断行要合理。 

     

      

    3.戒不庄

      不庄就是指不庄重,语言要庄重、持重,格调郑重严肃,以体现公文在公务活动中的法定效力和权威性。一是语言表述严肃。二是使用专业术语要适度。三是语言要简洁,不拖泥带水。四是去除不必要的感情色彩。 

     

      

    4.戒浮华

      选用朴素、平实的词语,要实在而通俗易懂,语气不浮夸。一是语句结构尽可能简单。少用过多的限制词、修饰语或句子套句子。二是避免堆砌词语。三是尽可能少用排比、夸张、比喻、借代等修辞。四是尽可能不用倒装句、插入语等。五是注意不同文种的语句使用习惯和要求。 

     

      

    5.戒繁琐

      就是要简要、精炼、不啰嗦。一是要有惜墨如金的意识。二是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三是多概括、抓核心、谈要点。要抓住主要事实、主要矛盾、主要特点、主要意义来写,不能事无巨细都说,反而把主要问题掩盖住了。四是合理使用文言词语。 

     

      

    6.戒跟风

      要保持公文语言严谨细致、稳重大方、准确权威等风格。一是不要随便使用网络语言、小品风格的语言。二是对一些方针政策、意见措施在组织上没有正式确定之前,公文中不应出现,如确需体现,应注意措辞。三是对一些事情的用词要推敲核实。 

     

      

    7.戒俗语

      要用规范的现代书面语言,不用口语词、方言词、土俗俚语及生造词语等。一是不应口语化。二是不要用方言土语。非要出现方言土语意思的词时,务必想办法用书面语“对译”出来。 

     

      

    8.戒客套

      就是避免在上行文中过分谦恭、滥用敬语。一是认清公文是代单位立言,使用敬语要把握分寸。二是避免客套。公文要简洁明快,把事情说清楚,尊重对方可以适度委婉,但不能过分客套。 

     

      

    9.戒修饰

      要慎用程度副词,不能动辄使用“高、大、全、满”的词语。特别是对于表示程度的词语,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准确地加以运用。 

     

      

    10.戒典故

      公文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群众性,语言是约定俗成的,不宜过度引经据典。 

      (据“公文写作百法例讲”微信公众号  本文有删节) 

      

    网站编辑:王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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