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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邓修明:持续深化改革 加强制度创新
    发表时间:2019-11-2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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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提供遵循。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着力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聚焦“两个维护”,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两个维护”是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的根本方向和重大原则。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加强监督,着重对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一贯到底。围绕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对关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坚决维护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围绕深入推进政治生态、政治生活、政治文化一体建设,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健全“拆码头”“铲山头”“破圈子”的长效机制,完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评估考核体系,推动形成补短板、固根本、利长远的制度机制。

      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规范优化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完善基层监督网络和治理格局。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落实派驻机构提名考察、查办案件、工作考核以上级纪委监委为主和监督执纪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完善协作机制,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紧盯国企和金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挖细查、严惩不贷。着力完善“不能腐”的制度。深化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用好“六书两报告两建议”,针对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督促建立权责清单,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推动形成“不想腐”的自觉。加强党性教育和政德教化功能,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

      强化“四个监督”统筹衔接,切实增强监督合力。建立健全监督力量统筹机制,采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与派驻机构联动协作、派员参加对联系地区和部门党组织的巡视巡察、派驻机构协作组等形式,统筹力量、发挥优势,攥指成拳、拧成一股绳。建立健全监督成果共用机制,对日常监督、专项治理、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民主生活会监督、巡视巡察等发现的问题线索,明确有关部门间互通共用的工作程序,细化操作流程,推动监督成果运用效果最大化。建立健全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坚持能共享必须共享,明确纪委监委各部门、派驻机构、巡视巡察机构以及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之间信息共享的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打破信息壁垒。建立健全监督衔接协调机制,对于有关监督部门发现的问题,在相互反馈、共享信息基础上,跟进监督、接续监督、持续监督,形成监督“闭环体系”,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邓修明)

    网站编辑:孙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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