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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根本在于完善体制机制
    发表时间:2018-06-08 来源:《党建》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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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 王民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加强对党和国家事业各个领域的领导,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真正发挥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充分证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非常正确的。离开党的领导,中国的一切现代化目标都不可能实现。坚持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最高政治原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所在。新的长征路上还会有“腊子口”、“娄山关”,我们党自身也面临各种风险和考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就成为我们的必然选择。没有中国共产党坚强有力的领导,中华民族必将是一盘散沙。

      怎样才能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早在1980年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努力改善党的领导。”“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进入新时代,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性的举措还在于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为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起改革大旗,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破除了影响党的全面领导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做出了一系列有效的制度性安排,把党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实现了党的坚强领导、国家治理的高效有序,充分发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制度优势,确保了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今后,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关键靠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制度支撑,在于落实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以宪法和党章为统领和根本遵循,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和国家相关法律为主干,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制度体系。推进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依据党内法规特别是党章管党治党,依据法律法规特别是宪法治国理政,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制度创新,将党的全面领导彻底纳入制度性的良性轨道上,确保党的全面领导常态化、长效化和制度化。

      要坚持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中国共产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坚强有力的整体。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在党的领导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党的中央委员会则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关键在于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定海神针”的作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还要不断完善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既坚持纪律又保持活力,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要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党的组织机构设置,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不断增强党的领导力。一是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书记处、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定期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报告工作,这是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二是将地方党委常委会听取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情况汇报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注重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善于通过这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来贯彻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三是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和基层组织的功能定位进行动态调整,赋予党的组织相应的职权,使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体制性安排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武淳)

    网站编辑:唐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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