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nner1-1.png
  • banner1-4.png
  • banner1-5.png
  • 1.jpg
  • 看习近平如何“双责”治腐
    发表时间:2017-07-24 来源:学习大军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诗人但丁说过:人不能像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这或许是但丁对于人活着所应该持有的对自己负责的态度。那么作为一名官员,应该如何活着?又该追求什么呢?很显然,知识和美德是远远不够的。身为一个普通人,身上尚有各式各样的责任需要承;身为一个官员,其需要肩负的责任就更多更重大了。但凡清官好官老百姓的“父母官”,无一不是挑着“责任”二字行事做人;但凡贪官腐官,也无一不是“丢责弃廉”,仰仗权势为非作歹。肃清政治腐败的行动中,不仅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也要把责任揽入为官者的胸怀里。

      2014年1月14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这次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一句话,责任应该是也必须是为官之道中永恒的主题与旋律!

      理清责任,理清人生价值。每一个官员都被寄托着人民和国家的恳切希望,犹如“天降大任于斯人”。因此不论小官大官,从戴上“乌纱帽”的那一刻起,生命的意义便再也不仅仅是为自己一个人而活,人民与国家必须真真切切地装进心里,民事与国事要毫不遗漏地记在脑中。这样的人生觉悟和追求,就是理清为官责任的最高体现。然而,总有人当官想着发横财、掌大权,将人生的目标单纯地锁定在物质与权力的游戏中。福建省政和县委原书记丁仰宁号称“红包书记”,在任职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就已受贿上百万元。可笑的是,他的座右铭竟是“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如此明目张胆的“贪腐”实在令人愤怒,其“责任”恐怕早已扭曲成了“收敛不义之财”的利己主义。身陷囹圄后,他写过这么一首忏悔诗:“三年光阴似飞梭,断送前程一瞬间,不该当初图名利,党的重托抛一边。”尽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的他有了一丝悔意,却仍旧忘不了他的前程。他所谓的“前程”是什么样的?他又真的明白了“党的重托”吗?如果还是“钟情”于当官发财,如果仍旧理不清自己肩负的责任,如果缺乏崇高的人生理想,想必有几个前程都免不了走向“毁灭”的悬崖。理清责任,是习近平为党员干部们立的制度标尺,更应该是为官者们为自己立的价值标杆!对于金钱利益,“剪不断、理还乱”的腐败官员们应该好自为之了!

      落实责任,落实“为官之为”。伟大的思想只有付诸行动,才能成为壮举,责任的理清只有付诸“落实”才能创造功绩。将为官的责任扛在肩上,再撒播进“实干”的土里,才能生长出“沐浴百姓”的参天大树,才能结出“滋润百姓”的甘甜硕果。官员虚喊口号,一边收受“不义之财”,一边却对“百姓冷暖”视而不见,其腐之深,已经“啃破”“责任之木”,岌岌可危矣。2014年,成都曾有三名官员因任职多年无所作为而被市政府免职——任职多年来,城镇面貌不仅没有改善,反而因为各种违规行为陷入混乱和污染中。也许这些官员内心明白自己的职责与使命,但他们却没有脚踏实地去践行,反而充耳不闻、漠然置之,被免职是不可避免的下场。清朝雍正年间,山东曹县盗贼猖獗,老百姓惊恐不堪,县令王锡玠置若罔闻,结果被皇上摘掉乌纱,判了5年徒刑;正二品的云南开化总兵仇元正,为人老实本分,但作风拖拉,工作没招数,部队根本不能打仗,雍正帝勒令其马上回家种地。在官场,“独善其身式的本分”并不讨喜,试问一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庸才”何以为人民服务?何以为国家分忧解难?就像晚清的李鸿章所说,如果一个人连官都不会当,真是太笨了!诚如所言,不会当官其实是因为“心笨”,而不是“脑笨”,为官不为其实是“为官不肯为,不想为”,实乃“愚腐”。尸位素餐、无所作为是典型的吏治腐败,只有落实好责任,才能为官场开辟一个“官官尽责”的新天地,为政治打开一个“风清气正”的未来。

      清白自守,脂膏莫润。为官者,不能像蛀虫那样活着,应该追求责任和奉献精神。理清责任链条、落实主体责任,就是让官员们拧紧责任螺丝,提高履责效能,实现“内外兼修”。让这“双责”化为两条“巨龙”,剔除啃食党组织的腐虫烂蛆,消灭危害国家与人民的蝇鼠之辈,呼唤出清正廉洁的“莲花君子”!

      (责编:刘文韬)

    网站编辑:王玥芳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