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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郴州市:强制度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发表时间:2018-09-10 来源:《党建》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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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祥苏 刘军勇

      湖南省郴州市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环节,把“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贯穿于意识形态工作全过程、阵地管理各方面,推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地。

      “建制度”:坚持上级要求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郴州市依据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建立“两大类、十八项”工作制度机制体系,解决意识形态工作“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建好九项意识形态工作运行机制,即主体责任定期报告、联席会议、分析研判、舆情风险评估、重大问题处置、情况通报、教育培训、督查考核、问责等九项机制。细化九项阵地管理制度,即: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媒体记者采访接待管理、新闻发布申报审批、社科理论类论坛备案审批、社科团体和资助研究项目管理、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新媒体登记备案、新媒体管理巡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等九项制度。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对照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建章立制,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如宜章县出台了《宜章县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指南》,永兴县制定了《永兴县意识形态工作权利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汇编》等。

      “学制度”:创新方式手段,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求入脑入心。制度要入脑入心,基础在“学”。郴州市把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党员干部教育内容和干部理论考试内容,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督导旁听,检查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情况。市委党校推出《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等课程,对主体班学员进行轮训。组织开展“党委(党组)书记谈意识形态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在市直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邀请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交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经验,探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方法对策。组织编创了《意识形态工作漫画书》和《意识形态应知应会100题》两本“口袋书”,将意识形态工作“是什么”“怎么干”“如何追责”等基本问题讲清楚,让广大党员干部方便学、看得懂、记得牢。

      “用制度”:坚持从严从实,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落地见效。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用制度管住守好阵地。健全完善新闻稿件“三审制”、采编经营“两分开”等制度,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管理统一标准,确保新闻舆论导向正确。制定《郴州市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制度》《郴州市出版物审读办法》等制度,强化文化场所、文化产品、文艺活动的监管。建立新媒体内容巡查制度,组织签订“自媒体公约”,推进依法管网治网。建立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两个流程”,做到快速发现、快速报送、快速研判、快速处置。建立社科理论类论坛登记备案审批制度,对全市280个论坛、讲座、报告会进行登记备案,进行全程监督、分级管理。用制度推进工作落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督查和专项巡察,组织召开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述职评议会,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述职评议和督查巡察,压紧压实责任,倒逼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作者单位:湖南省郴州市委宣传部)

    网站编辑:王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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