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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普洱市委第三巡察组“四方面”做好巡察工作
    发表时间:2017-07-21 来源: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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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方式,是“执纪、监督、问责”从坐等问题线索到主动发现问题的转变。市委第三巡察组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采取“一托三”的方式分别对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和市民宗局三家单位进行巡察。

      提升思想站位,打造干事担当的队伍。所谓“正人先正己,正己先正心”。巡察工作是给被巡察单位“挑刺”的一项政治任务。第三巡察组通过学习巡察工作纪律要求、签订保密责任书和承诺状增强自我监督,强化纪律约束,严格纪律要求。以较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促进自身建设,增强政治担当;以过硬的政治思想抵御“糖衣炮弹”的侵蚀,做到无私无畏,甩开思想包袱,挺直腰杆做好巡察工作。

      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挖掘问题的能力。普洱市现为第二轮巡察,巡察的工作人员多数是第一次参加巡察任务,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运用还不熟练。巡察组结合自身情况,积极参加市委巡察办组织的培训学习,对薄弱部分进行巩固加强。学习研究了由云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巡察工作手册》和普洱市委巡察办编印的《巡察工作培训资料》等巡察的“业务宝典”,利用好《党内监督执纪问责规定学习手册》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标尺提升巡察质量和水平。

      制定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环节。巡察组围绕四个意识、四个全面,从六大纪律入手,盯紧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制定了对三家单位开展巡察工作的工作方案。合理规划阶段任务,明确巡察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具体工作要求、工作步骤和人员分工情况,做好事前安排,确保形成高质量的巡察成果。

      发挥团队作用,激发成员的能动性。巡察干部中有的有丰富的纪检监察工作经历,有的有深厚的财务工作经验,有的有基层巡察实践,有的多年从事法律工作。第三巡察组把来自各个单位和地方的人员拧成一股绳,扬其所长,抑其所短,充分发挥各成员专业优势,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台账资料、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深入下属单位了解情况、延伸调查等方式发现问题,充分发挥成员的能动性,较好地完成了预定的巡察工作内容。(供稿单位:云南省普洱市委第三巡察组)

      (责任编辑:王玥芳)

    网站编辑:王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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