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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精准发力做实以案促改 查处一案整改一方
    发表时间:2020-01-2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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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本报记者 闫玉娇 许大公

     

    图为2019年11月28日,辽宁省纪委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织辽宁47位省属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集体旁听东北特钢原董事长赵明远案件的公开审理。王旭东 摄

      

      2019年11月28日,辽宁47位省属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走进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体旁听了对东北特钢原董事长赵明远受贿、国企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的公开审理。“如此贪腐行为,不但给国有资产带来有形的损失,还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严重透支了国企的政治信用和经济信用。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心存敬畏。”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郭洪波说。

      2019年以来,由辽宁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调,案发地区(单位)上一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组织“关键少数”到法院旁听庭审,成为辽宁精准开展警示教育的又一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已在国资国企系统、财政系统、省属高校等开展。

      党的十九大对一体推进“三不”做出部署。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廖建宇表示:“案件决不能一查了之、一处了之,要坚持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整改一方,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用好“活教材”,回到案发地开展警示教育,在辽宁已成为常态。该省通过“给领导干部一封信”,点对点向全省“关键少数”下发案例剖析报告、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展览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开展对照检查、“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等,积极探索实践立体式的警示教育模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提升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既要接受警示,又要把自己“摆进去”,还要把问题找精准、改到位。辽宁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用好监察建议书这一利器,压紧压实以案促改工作责任,促使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轮驱动,综合施策,共同发力,切实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前不久,辽宁省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针对赵明远案件下发监察建议书:“连续十余年,企业没有正式建立党组织”“内部制约完全失效,集体决策制度失灵,从党务到政务,从决策到执行,从财务、采购到人事任免,大小事务完全由一人直接掌控”……收到监察建议书后,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议书直指企业顽疾,也开出了整治的药方,要求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各省属国有企业在加强领导干部个人的思想教育、完善企业运行内控机制、落实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监督三方面同步下功夫。”

      监察建议书让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频共振。“正是这份监察建议书,推动省委在省属国有企业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分管省国资委的副省长提出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带队旁听庭审,督促问题整改。”辽宁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同时,省国资委和省属国有企业照“书”自查,形成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逐项整改销号。

      以案促改过程中,党委和纪委拧成一股绳,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督导检查,敦促相关单位找准症结,制定措施,扎实整改。“截至目前,国资国企系统在企业监管、组织人事、重大项目决策等方面的近百项制度得到建立完善,将以案促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省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以案促改着眼于“长久立”,关键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元旦前夕,沈阳市发改委“行权体系监管平台”正在紧张调试。“该平台围绕项目、资金、物资、决策和权力五大要素,晒权力、优流程、明权责,实现全领域全过程的监督监管,使每年15亿元的资金发放在阳光下运行。”该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一长效化的监管平台,让权力运行从模糊走向精确,督促发改委的干部习惯在监督下行权。”

      沈阳市发改委的这一改革缘于2019年市纪委监委接连下发的四封监察建议书。“此前该部门接连发生三起违纪违法案件,涉案数额巨大。市发改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开展以案促改,查找制度漏洞,进行流程再造,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笼子,提高治理现代化水平,确保干部行权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安全。”沈阳市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张雷说。

    网站编辑:王 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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