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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解纪法
    发表时间:2019-09-1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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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某某,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梁岔镇何圩村党总支书记。2018年12月,涟水县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接到反映何某某违规发展党员的问题线索。

      经查,2018年10月,何圩村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徐某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在赞成人数未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情况下,何某某宣布徐某转为正式党员。

      其后,镇党委组织委员张某在审查徐某入党材料时发现上述问题,便告知何某某予以纠正。2018年11月,何某某再次组织召开支部大会,重新讨论徐某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徐某纠集该村部分党员表示反对,致支部大会无法召开。

      2019年5月,何某某因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问题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徐某预备期延长一年。

     

      纪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条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案例提供:江苏省涟水县纪委监委 漫画:包昀 秦松

    网站编辑:王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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