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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省两名厅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表时间:2018-12-05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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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2月5日电 (吕腾龙)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近日发布两名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具体内容如下:

     

      江西省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敏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对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敏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朱敏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下属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工职务晋升和调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和购物卡、利用职权为亲属承揽工程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朱敏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缺失,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决定给予朱敏华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南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江西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李建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对江西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李建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建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报销个人费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收受下属红包礼金,违规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工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李建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缺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决定给予李建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赵丹阳)

    网站编辑:唐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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