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nner1-1.png
  • banner1-4.png
  • banner1-5.png
  • 1.jpg
  • 如此“理旧账”要不得
    发表时间:2019-10-2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了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城管局前后两任局长接连违纪被处分的案例。2016年8月,杨文生走马上任鹤庆县城管局局长后发现,前任局长胡晓明违规发放表彰先进、加班补助、误工补助等23200元资金。杨文生和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史振兴商量后,并没有按规定收缴违规发放给职工的“福利”,而是虚套了资金。殊不知,如此“新官理旧账”,换来的只会是苦酒一杯。

      面对前任留下的走偏的“脚印”,杨文生没有及时纠正,也没有吸取教训、自警自省,反而依样画葫芦,甚至变本加厉。在随后全县开展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时,因党性观念淡薄、纪法意识缺失,他再次错失整改问题的良机。从虚套资金到私设“小金库”,从滥发津补贴到搭车消费、挥霍公款,杨文生在违规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回头来看,为前任违纪“善后”只是杨文生屡屡碰触纪律“高压线”的一个幌子,本就不牢的思想防线一旦被打开缺口,失范的行为就会一发不可收拾。

      “新官理旧账”,是应当的,也是必需的。然而,“理旧账”不是不分好赖、照单全收,而是要仔细清点前任留下的“账目”,做到明明白白理旧账、清清爽爽履新任。要本着执政为民的公心,将前任的好做法好经验传承吸收,把未完成的工作接力干好,做好“良性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也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前任留下的“呆账”“坏账”,把群众呼声强烈、处理不到位的遗留问题列出清单,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处理,主动认真地纠偏除弊。

      新官当理旧账,却不能做“糊涂官”、理“糊涂账”。人事更迭交接的不仅是职位,更是职责。对“旧账”的态度,既考验“新官”的责任担当,也考验其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能力。只有强公心、立公事、谋公利,时刻绷紧纪法之弦,才能行稳致远。(石顺江)

    网站编辑:白梦洁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