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nner1-1.png
  • banner1-4.png
  • banner1-5.png
  • 1.jpg
  • 张崇山:“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需理顺三方面关系
    发表时间:2018-04-23 来源:求是网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论及反腐败斗争时说,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展示出反腐败斗争所要争取的三种利好局面,同时也深刻揭示了反腐败任务的艰巨性和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中纪委带领全国纪检监察战线的同志,利用巡视利剑,以刮骨疗毒的决心严肃查处了党内一大批涉贪涉腐的官员,端正了政治风气、净化了政治生态,为修改完善相应的反腐规定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新形势下,“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成为了一个新的课题,做好这门功课,需要从理顺三个方面的关系入手。

      一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认识到“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不仅仅是语词上的变化,更是对反腐败斗争规律的高度凝练和概括,是对夺取反腐败斗争伟大胜利这一历史性课题的逐项拆解,彼此独立又相互联系,形成“三位一体”的反腐格局。通过严肃查办一批贪腐案件,严惩一批贪腐官员,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让后来者“不敢腐”;通过研究解决新问题,将一些行之有效又具有普适效应的经验做法,提炼、汇集,上升成为国家法律、规章条例,将反腐措施制度化,用制度管人,避免运动式反腐,让在位者“不能腐”;腐败问题植根于官员个人的思想意识,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等都极容易侵蚀个体的思想,使之腐化堕落。古人说善养浩然正气,拒绝贪腐必须要有自我革新的勇气,通过长期的坚持与涵养,将反腐倡廉的意识贯穿到日常行为之中,使之内化为一种行为习惯,于贪腐之事见之生厌,去之可喜,逐步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三者兼具,路远必致。

      二是小我与大我的关系。调研活动中时常听到这样一种观点,职位低、权力小,没有腐败的“机会”,意指从“客观实际”出发,反向证明自己或者所在单位不存在不廉洁的行为。这一观点听起来颇有些说服力,没有腐败的土壤,也就开不出“恶之花”。但细究起来,这里面实则暗含一种侥幸心理,或者说在反腐败的心理准备上,不适当地固守着一种被动防御的态度。反腐败斗争从思想到行动上都应当是富有建设性的,没有腐败的“机会”,却难保不受腐败的影响,俗语讲“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反腐败斗争需要人人参与,自觉将自己摆在反腐斗争的前沿,着眼全局,摆脱小我的束缚,以较高的政治站位审视自己和他人,才能发现问题,携手共筑防腐大堤。

      三是现实与理想的关系。有两件事情我们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一是现实与理想之间必然存在着差距,理想高于现实;二是思想意识始终存在多样性和统一性的矛盾。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是我们的理想,是我们不懈努力所要达到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反腐败斗争不可能一蹴而就,几个甚至一批贪官的落马也不代表反腐斗争的结束,反腐永远在路上;个体的意识受所处环境、所受教育的影响必然有不同,其通过自学自悟从而接受一种观点、一种理念所可能达到的程度也有高有低,要使“不想腐”成为群体自觉,就必须要抓住作风建设这个“牛鼻子”,将党性教育、群众教育以驰而不息的精神常抓下去,久久为功,从而夺取反腐败斗争的伟大胜利。  (作者单位:中共陕西西乡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武淳)

    网站编辑:王高林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