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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芳:党员干部要带头构建三种良好人际关系
发表时间:2017-03-14    来源:党建网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党员是党组织最基本的细胞,细胞与细胞之间必然存在这样那样的关系。作为党员干部,要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构建健健康康的三种人际关系。

  一是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共产党员之间称“同志”,意味着党员与党员之间具有共同的政治理想和共同的奋斗目标,叫出的是为同一目标而共同奋斗的平等兄弟姐妹之感,没有上下级之分,更没有贵贱之分。党的十八大强调要“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抵制庸俗的党内关系,领导干部必须带好头,增强纪律意识和政治自觉,从“亲自”端茶拎包,从彼此真诚叫一声“同志”做起。摒弃“家长制”“等级制”“官本位”等特权思想,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互敬互信、平等相待,让党内关系清爽起来。

  二是规规矩矩的上下关系。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这是规矩意识;绝对服从和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这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因此,构建党内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就要大力倡导规矩意识,让党内规矩体现在工作的方方面面。共产党员的规矩意识从哪儿来?党章党规就是党员的最大规矩,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讨论通过的《准则》和《条例》更进一步明确了共产党员的规矩。按规矩办事,真正让那些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那些阳奉阴违、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

  三是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政商关系”就是平常人常说的“官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亲”就是亲民团结,“清”就是清白干净。面对纷繁的商业环境和物质利益,领导干部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因此,政商之间,只要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不为私利出卖公权力,企业不为商业利益去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就能构建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作者单位:贵州省仁怀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王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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