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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重在依法治权
发表时间:2016-07-25    来源:党建网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作者:曾 红 李晓岚 牟 琴

  作者单位:四川省宜宾市委宣传部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依法治国的精髓,就在于作为法治主体的人民依法治权,即人民通过人大以宪法和法律来授予并制约政府权力;在于限制权力、保护权利。这里的权力指公权,权利指私权。对于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对于权利,法无禁止即自由。由此可见,依法治国重在依法治权、依法治官。

  依法治官首先要依法治权。治国重在治官,是因为官与权不可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二次会议中提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必须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以权制权。“法无禁止即可为。”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政府权力不可逾越、侵犯的边界,这是宪法以权利制约权力。英国历史学家约翰·阿克顿有句名言“一切权力必然导致腐化,绝对权力必致绝对腐化”,所谓无分权即无宪法,要利用好宪法规定的权力分立或分工来制衡权力,防止腐败者腐败与专横,这是宪法以权力制约权力。二是构建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规范互联网监督机制;建立部门配合协作、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使各级纪检、监察、检察、审计、人大、政协等监督权力运行的职能机构,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在制约和监督形成联动机制,提高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整体效能。

  依法治官其次要依法治“信”。“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兴”。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上讲话时提起了著名的“塔西佗陷阱”:“当公权力失去公信力时,无论发表什么言论、无论做什么事,社会都会给以负面评价。”他进而阐发说,“我们当然没有走到这一步,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可谓不严重”,“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就会危及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可见公信力的重要性。提高政府、官员公信力要从各方面努力。一是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例如对于征地拆迁补偿、国企改革、司法不公等引发的上访问题,此时若把人们的利益诉求看作是“添乱、找麻烦”,进而采取对立态度,对待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是从源头上解决,而是一味堵和截,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不畅,就会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自然导致政府公信力的下降。人们对政府公信力的判断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根据自己长期以来的切身感受和日常生活经历做出的。所以,要提高政府公信力必须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事情,必须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切实推进落实财产公开制度。公信力需要阳光的照射,官员收入不阳光,如何让人相信政府的阳光?财产不公开是贪官的制度红利,绝大多数官员没必要和贪官绑在一起,贪官财产不干净,所有官员形象都跟着受损,自然影响政府形象。推进落实财产公开制度,是提升政府、官员公信力的重要途径。目前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包含财产申报,不失为非常好的过渡,条件成熟时,可逐步实施财产公开制度。

  依法治官最后要依法治“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政官员必须首先树立法治观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自觉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由此可见,只有不断增强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才能更好的为依法治国夯实根基。一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理念,形成法治思维定势。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公平正义,以人为本、依法为尊、依法治权等法治理念,不断追求自由、平等、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价值。遇到问题和矛盾时,选择运用法治思维,而不是行政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自觉用法治理念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让法治思维成为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和思维选择,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良好习惯。二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教育,充实干部队伍法治思维知识储备。在内容上,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首先要学习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理解国家制度的基本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力运行的规则,特别是法律基本原则的学习。其次要掌握业务工作中涉及的基本法律法规、各种法律关系及法律程序。再次是对法律基础理论、法律逻辑、反腐倡廉、综治维稳等社会法治知识的学习更新。在方式上,要加强多元化和有效性。可通过初任培训、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专题交流、学习考试和个人自学等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使法律知识、法治意法治精神融入身心。在时间上,要使学习常态化。建立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以机制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使法治学习常态化。

  “吏治清则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关键在于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这就说明现代意义的法治是法的统治,任何政府、政党、个人,都要置于法的统治之下。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各级政府及其官员自身摆进法治客体的首要位置,“正己然后正人”,先依法管好权、治好官,再去依法治事、治人,坚决让依法治官真正落到实处,必能使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加速前进,必能开启中国法治新时代!

(责任编辑:贺绿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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