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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

发表时间:2026-01-30 来源:光明日报
原标题:【光明论坛】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
【光明论坛】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是对历史周期率问题的深刻思考,更是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彰显了治党向治本发力、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鲜明导向,有助于把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贯通起来,把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贯穿起来,体现了党对执政规律和自我革命规律的新认识。
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破解大党难题。在二〇二六年新年贺词中,习近平主席强调“要砥砺初心使命,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继续回答好延安‘窑洞之问’”。“窑洞之问”,本质上是人民监督权力的问题。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是检验政党先进性的“试金石”,也是治国理政、考验执政能力的“奠基石”。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大风险”,实质上是治权的考验和权力异化的风险。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关键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者必问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对权力的规范一刻不放松、半步不退让,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便是以徙木立信之举约束权力。中央带头管权治权,把“打铁还需自身硬”调整为“打铁必须自身硬”,不仅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把“党纪面前一律平等”载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写进《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顿,坚决防治“灯下黑”。加强对关键岗位、年轻干部和“一把手”的监督,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倒查问责;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贿人名单制度,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风腐同查同治。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整治“一家两制”引发的政商勾连问题。对腐败分子“零容忍”,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截至2024年3月,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已达3890部,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订的党内法规占比超过70%,为公正用权、廉洁用权、科学用权提供有力保障。
治党必治权,治权须治心。不忘初心、心中有民,才能更好地为民用权。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反对“当官发财”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等封建落后思想。权为民所赋,决定了权为民所用,要强化宪法意识和法治思维,深刻认识到权力是人民和组织赋予的,不是私有物品,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必须在宪法、法律和纪律范围内活动。反对“官本位”思想、官僚主义和潜规则,不专权、擅权、滥用职权和搞特权,当好人民的“勤务员”。还要增强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弘扬共产党人价值观,抵制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不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
加强制度治权和依规用权,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治权的科学性,就是笼子本身要科学严密,制度设计不能太笼统,不能“牛栏关猫”随意进出、“纸笼禁虎”形同虚设。治权的有效性,就是制度必须带上“高压电”,并加强制度笼子的看管,让铁笼生效、铁规发威。要把握权力运行规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不能代替制约,管权治权要做好“加减乘除”。治权“加法”,就是针对权力运行漏洞、黑洞和空白点,增加制度供给,补齐制度短板;加强新任职干部、年轻干部和“一把手”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善于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增强拒腐防变的本领和抗压、抗风险的能力。治权“减法”,就是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总揽不包揽、到位不越位,建立健全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治权“乘法”,就是运用系统观念规范权力、系统集成,让制度密而不繁、有效管用。让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构建“科学授权—正确用权—有效制权”的闭环,形成乘数效应和倍增效果。治权“除法”,就是清除病灶和拔除病根并举,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清除心怀二志、言行不一的“两面人”。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阳光是权力的防腐剂。要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阳光下运行。只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提高治权的穿透力,方能防治权力任性、权力寻租、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形成海晏河清的良好政治生态。
(作者:肖纯柏,系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教授、全国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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