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放得活”又“管得好”
学习时报评论员 赵慧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历来被视为经济学上的世界性难题,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解答的重大课题。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到“十五五”规划建议要求“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再到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把“必须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好’”概括凝练为做好新形势下经济工作新的认识和体会之一,我们党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从管得“住”到管得“好”,一字之变反映的不仅仅是措辞上的调整,背后折射的更是政府角色和治理理念的深刻转变,要求政府厘清行为边界和尺度,在“有所为”与“有所不为”之间寻求平衡,避免陷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
“放得活”与“管得好”,实质上是“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如何摆放的问题,也就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如何处理的问题。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和市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缺一不可。市场有效才能激发活力、提升效率;政府有为才能保障公平、防范风险。以“放”破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藩篱,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为创新提供广阔空间;以“管”在法治框架内厘清政府与市场的权责边界,促进市场健康有序运行,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我国经济发展获得巨大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我们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苏超”火爆出圈到首发经济、冰雪经济蓬勃兴起,从“两重”“两新”政策加力扩围到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等新赛道加速布局,无不是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的结果,也进一步印证了“管得好”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放得活”,就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把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真正交还给市场,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目前,我国经营主体总量已突破1.9亿户,民营企业数量从2012年的1085.7万户增加到5800多万户,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持续完善市场运行规则,加快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健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质量标准等基础制度。打破行业垄断、市场准入壁垒、地方保护,增强企业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应变能力,提升全社会的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与企业综合竞争力,从而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开放、充满活力的市场生态。
“管得好”,就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规范市场秩序,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政府应切实担负起矫正市场失灵、规范竞争秩序的责任,全面加强法治化监管,不断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持续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标准制定等活动中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清理不合理限制,杜绝“抽屉协议”等不规范操作,强化对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审查,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为各类企业健康发展提供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展望“十五五”,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单独依靠市场机制或政府作用均难以实现,二者必须相辅相成、协同发力。关键在于把握好“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辩证法,统筹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把该放给市场的权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管好、管到位,让市场的“无形之手”与政府的“有形之手”各展所长、形成合力。
网站编辑:王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