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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保障清朗网络空间

发表时间:2025-06-10 来源:党建网
郑曦
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是人民对网上精神家园的美好向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网络法治工作,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法治是网络文明的基石,是互联网治理的基本方式,是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的最重要保障。互联网技术深刻地重塑了人类的社会生活,同时,与现实世界一样,网络空间中的人类交互活动需要遵循特定的规范。
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既是维护网络秩序的现实需要,也是促进网络发展、实现人类福祉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不断完善依法治网的法制基础,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国际合作三个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
在立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这“三驾马车”,为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基础性的法律屏障;《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细化网络行为的监管;《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针对专门问题作出规定。目前,我国在网络空间治理方面已经基本形成了“基础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立体法律规范体系。
在执法司法层面,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持续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就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色情、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进行整治。仅2024年,全国网信系统依法对11159家网站平台予以约谈,对4046家网站平台实施警告或罚款处罚,并对构成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些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针对专项问题强化源头治理,严厉地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利益,营造了更为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环境。
在国际合作层面,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网络治理工作,积极提出网络空间治理倡议。例如,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主张各国协作维护全球数据安全、反对数据霸权和数据滥用;发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向世界系统阐述中国的人工智能治理方案。此外,我们充分参与网络空间治理国际规则制定,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搭建世界互联网大会、全球发展倡议数字合作论坛、亚太经合组织数字减贫研讨会等合作平台,在国际舞台发出网络空间治理的中国声音,促进了网络治理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的协调发展。
尽管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但面对数字时代下网络生活瞬息万变的未来,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仍需在守正创新中实现突破。一方面,针对新兴领域如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加快相关治理规则的制定,使法律与技术发展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防止技术进步脱离法律的监管。另一方面,应建立公私协同治理的多元格局,在政府监管之外,推动平台自治、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促进相应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全民参与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网络空间法治的国际合作,积极与国际规则对接,在打击网络犯罪等方面注入中国智慧、贡献中国力量,进而提升我国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中的话语权,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此外,还应当重视网络法治人才培养,培养既懂法律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为参与全球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清朗的网络空间需要法治的保障。只有法治之光照遍互联网的每个角落,才能清除网络空间中的黑暗,让互联网这一“最大变量”成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最大增量”,让数字时代的文明成果惠及每一个人。
(作者系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网站编辑:王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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